在辩论环节,控辩双方就4个焦点问题,展开激烈辩论。
焦点1是否构成诈骗罪
控方指出,时军锋、时建锋等人为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使用伪造的部队车牌证件,往返于高速公路收费站之间,对高速公路收费方,造成一定损失,因此时军锋等人的行为属于诈骗行为。另外,根据最高院对有关问题的解释,使用伪造的武装部队车辆号牌骗免通行费 ,数额较大的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判断是否诈骗罪,一个重要问题就是要看时军锋的行为是否具有主观故意性。虽然办案人员刚刚询问时军锋时,对方回答‘知道’。但是在案发之前还是之后知道的,并不清楚。因此控方认为的明知伪造军牌逃缴通行费缺乏事实根据。”辩户律师常伯阳在提供辩护意见时说。另一名辩护律师王永杰也以高速公路没有竣工验收为由就收费属于违法行为,因此时军锋构不成诈骗罪。
焦点2是否有自首情节
辩论时,控方拿出时军锋此前的供述作为证据。当时,时军锋称:“我知道他给的军牌是假的,我给了他3000块,真军牌多少钱都买不到。我当时说不知道是真军牌是想减轻罪行。”但辩方律师拿出的时军锋的供述却截然相反。对于自己供述出现反复和矛盾,时军锋的解释是李金良当时说他弄证没问题,时军锋不知道是真是假,后来被抓了,知道了真相。
控方据此认为,主动投案的事实在起诉书中予以认定,但是鉴于时军锋在当庭没有如实供述事实,建议合议庭对自首情节不予认定。而辩护律师常阳明认为,时军锋除有主动投案的情节以外,在法庭上对于公诉人的询问也做了如实供述。
焦点3是否属于雇佣关系
王永杰认为,在2008年9月时军锋与李金良等人签订的合同中,写明了时军锋是被雇拉沙,这属于“雇工与雇员的关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到此案,应由武警许昌支队担责。
“虽然合同上盖了部队的章,但并非单位授权,而且李金良等人也并非单位负责人,也没有以军队名义签订合同。另外,许昌支队也没有从中获得盈利。”公诉方据此认为,双方并非雇佣关系。
焦点4如何判定指控数额
常伯阳认为,公诉人指控的数额存在一定问题。“按照公诉人的说法,从2008年5月4日到2009年1月1日在郑尧高速公路一共通行2363次。算起来,一辆车一天通行5次多,这并不现实。”
王永杰补充说,根据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对依法应当交纳而拒交、逃交 、少交车辆通行费的车辆,有权拒绝其通行,并要求其补交应交纳的车辆通行费。因此,如果时军锋存在逃费情节,也只是需要承担补交义务,而非构成犯罪;时军锋的行为发生在2008年5月4日到2009年1月1日,刑法修正案(七)在2009年2月28日施行,因此按照“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时军锋兄弟应该是无罪。”
“为了快速赚钱,时军锋雇佣了4个司机,要求人歇车不歇,有汇总表和通行表作为印证。”控方表示,2002年第9号司法解释在案发时并未失去效力,且“两高”并没有明文规定废止,因此判罚依据并不存在所谓效力丧失问题。
时建锋开庭前放弃律师辩护
放弃上诉将无法获得国家赔偿,半年左右就能出狱
尽管已经尘埃落定,但是本案中仍有些问题值得探讨,比如,在庭审现场,时家兄弟中的老二时建锋辩护律师朱攀峰和汤路明为什么没有出庭。
在庭审现场,时家兄弟中的老二时建锋辩护律师朱攀峰和汤路明像两名普通听众一样坐在旁听席。他们二人在15日起了个大早,可当他们8时40分赶到鲁山法院时,却被告知“被告已经决定不要律师了”,这让他们的准备全部落空。
朱攀峰告诉记者,原本12月14日他见到时建锋时,时建锋还同意辩护律师出庭进行辩护,可是只有一天之隔,时建锋态度就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只有小学文化的时建锋显然不能为自己辩护,那为何又不让律师做辩护呢?对此,朱攀峰隐晦地表示,他感觉到时建锋有着很大的精神压力,“我们本来要进行无罪辩护,时建锋在与我们会面时也说自己是无辜的,可他却反问我们‘冤枉又怎么了?你们做律师,难道还不知道现在社会是什么情况?’语气中已经有了放弃意思。”
朱攀峰个人认为,时建锋在开庭前似乎已经知道自己不会被判无罪,但“也不会被判多重”,这或许是他自愿放弃律师辩护的原因。
朱攀峰尽管只能在旁听席上束手无策,可是当听到“时建锋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罚金1万元”判决时,他还是暗自松了一口气,判决结果还是在他意料之中。
“从原来的无期徒刑到现在的两年零六个月,我想时建锋本人会满意的。”朱攀峰说,时建锋刑期虽然表面看有两年零六个月,但这不意味着他还要再去坐两年多的牢,实际上在当天再审之前,时建锋已经被羁押了两年左右的时间,按照法律规定,这段时间也要算入刑期之内,“时建锋最多只要半年左右差不多就能出狱了”。
青岛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袁有信认为,无期徒刑突然改成了2年半有期徒刑,如同一个法律黑色幽默剧引起社会大众关注,应当成为一起因错判而引起的国家赔偿。
“如果法庭判决时建锋无罪,我会劝他去申请国家赔偿,因为司法机关在该案一审中存在重大过失,险些造成重大冤案出现。可现在法庭已经判决有罪,时建锋本人也放弃上诉接受判决,这就堵死了申请国家赔偿的途径。”朱攀峰解释说。A40、A41版文/图 特派记者 单俊楠 朱艳丽(署名除外)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