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官’原则上不能担任党政一把手,这个规定太给力了!”1月4日,广东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举行小组讨论,代表们充分肯定《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市县领导班子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讨论稿)中“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原则上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敏感岗位的领导职务”的规定。
广东省委委员、湛江市委书记刘小华指出,《决定》首次明确规定“‘裸官’不能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敏感岗位的领导职务”,这是一个突破,也很有针对性。
据记者了解,2009年11月,深圳市率先规定,“裸官”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部门的班子成员。
不过,接近广东高层的人士告诉记者,《决定》要出台,面临激烈的博弈。反对的声音集中在法律对“裸官”并无限制。依据这一规定,官员一旦“裸体”,就意味着在官场难逃被边缘化的命运。据《广州日报》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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