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政府理当身先士卒

2012-02-09 10:02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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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李红梅  

    近日,发改委会同财政部等17部委共同制定了《“十二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方案表示,将加快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全国政府机构公务用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开展公务自行车试点;机关工作人员每月少开一天车,倡导“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以内步行 、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在“十二五”时期的第二个年头,17部委就将节能减排扩大为全民行动,与“十一五”末期强制企业集中拉闸限电以完成节能减排指标相比,此时制定“全民节能减排方案”称得上是未雨绸缪。“全民节能”方案要想得到有效落实,政府机构的带头示范作用显然不可或缺。遗憾的是,在日常公务活动中,政府机构的浪费现象依然相当严重。长此以往,社会上难免会形成一股浪费、攀比之风,政府机构还如何有底气呼吁普通民众节能减排?

  “十二五”节能减排方案将政府机构放在突出位置,如倡导绿色办公、绿色出行、在全国政府机构推广办公节能经验、倡导公车限行、试点公务自行车等,可谓抓住了节能减排的关键。不过,这些倡导性的方案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推动政府机构节能,还有待实践检验。以公车限行为例,此前北京实行限行措施时,公务车很快找到了规避限行的方法,如借车牌、改车牌号、额外购置新车等。例如,去年有媒体报道称,北京部分单位领导干部占用两辆车以应对限行。可见,“公车限行”可能会异化为某些公职人员挥霍公款的正当理由——既要拥护“公车限行”的倡议,又要保证正常的公务活动不受影响,何不再购置几辆新的公务车?倘若如此,公车限行不仅有悖节能减排的初衷,恐怕还会导致更大范围的公款浪费,最终事与愿违。

  由此看来,要让政府机构在全民节能减排中做好表率,靠临时性的倡导、建议乃至禁令无疑缺乏操作性,还需要从制度和法律层面上规范公务活动,让政府机构的各项公务开支更加透明 、合理。目前连总体数量都尚未明确的众多公车是否严格按规定限行,公职人员是否遵守“135”出行方案,由哪个部门来具体监管,规避行为如何惩戒等,“十二五”节能减排方案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多部门共同制定的节能减排方案,很可能会一如既往地陷入“多头管理”的窘境,再次透支政令的约束力与公信力。

  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调研数据显示,2005年以来我国财政行政事业公用经费支出每年增加1000多亿元,公务用车、公务出国、公务接待等“三公消费”数额之巨大,引来民间一片鞭挞之声,党政部门也频发禁令,然而各种名义的“三公消费”行为仍旧屡禁不止。在这种背景下,要倡导全民在“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政府机构必须以身作则。尤其是在备受非议的“三公”消费方面,政府机构更应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厉行节约,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猛刹“三公”消费中的奢侈浪费之风,为全民节能减排树立鲜活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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