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攻略一:不见“两书一表”,不收房

2012-02-09 10:1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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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提醒,未看到验收备案表,先别签交接书。

  节后新房将开始陆续进入竣工交房阶段,为了让购房者放心、顺利地领到新房钥匙 ,把好房屋质量关,从本期开始,置业栏目将请业内专家,探讨交房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教你如何把好收房关。当购房者经过了一两年的等待,终于收到开发商发出的新房交接通知时,应首先有检验此房是否达到竣工交付条件的意识,认真核实开发商交房手续是否齐全。知晓开发商具备交房资质,即可进行进一步的验房,此项之后购房者在交接书上签字并拿到钥匙,交房正式完成。

  无手续,不收房

  案例:市民小孙于2010年年中在李沧区买了一套期房,约定2011年9月交房,但开发商因种种原因未按时交房 ,这让急着装修入住的小孙很着急。2011年12月份,他终于等来了开发商的交房通知书。“我到了售楼处,向开发商索要《竣工验收备案表》等文件,开发商声称还没印出来;我于是要求公示项目的竣工证等各种证,他们支支吾吾拿不出来。”小孙告诉记者,由此他断定开发商并没有取得相关部门的交房许可,拒绝验收新房。

  专家解析:“为了不承担或者少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现在有的开发商冒着被房管局查办甚至没收开发资质的风险,在取得交房资质之前擅自通知购房者交房。”从业者庄先生告诉记者,上述开发商很有可能想将延期交房时间控制在3个月之内,在未竣工之前就先让购房者在交接书上签字。因此提醒购房者,在取得开发商交房通知书之后,一定要让开发商出示《竣工验收备案表》,并查看表内各项目是否通过了相关部门验收,比如竣工质量、规划管理、消防安全等。同时购房者还应要求开发商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以上三份文件即通常所说的交房必备的“两书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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