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赵志疆 近日,广州市物价局公布了两套自来水调价听证方案。居民用水今后将实行阶梯收费,在第一阶梯用水范围内的起步价也将铁定上涨,分别比现行1.32元/吨的收费标准上涨7毛钱和6毛钱。(2月15日《广州日报》) 阶梯水价是国家倡导的节水手段,发改委曾多次表示“坚持推行阶梯水价的政策不会改变”。不过,实施阶梯水价的基本前提是 ,第一级水价应足够合理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通过价格因素实现市场调节,从而避免水资源浪费。广州此番推出的阶梯水价,从第一级水价开始就大幅上涨,两套听证方案共同指向同样的涨价结果,由此不免令人怀疑,这样的所谓阶梯水价不过是旨在与民争利 。
广州市物价局表示,之所以要推出自来水价格调整,主要是因为近年来供水成本不断增加,致使供水成本与水价已经出现了倒挂。值得关注的是 ,供水成本为何与水价出现倒挂?这难道只是因为水价过低吗?一位参加了国家发改委水价成本公开座谈会的人士称,国家发改委要推进水价成本公开化改革,地方物价部门却持反对意见,因为水价中有很大比例的成本不宜公开,如政府的一些不合理行政性收费,也附加在水价中。
公众一般认为水价是“自来水本身的价格”,实际上,水价成本至少包括三个重要部分:水资源费成本、输配成本和污水处理成本。其中利润属于自来水公司的只有一小部分,更多的不过是借自来水公司的名义收取费用。正因如此,自来水公司想要扭转亏损,就不得不策划价格攻势,而不利的分配地位却使其自身不足以缓解危机。在不断的价格攻势中,站在公众利益对立面的自来水公司难免“代人受过”。
既然广州市物价局表示促进供水事业健康发展,不妨先解释一下水价成本的实际构成——水资源费用之外,到底还有多少其他各类配套设施的费用仍在以“水价”的名义征收?如果这些收费内容确有必要,是否也应像“收费还贷”一样列出废止时间表?只有首先公开成本构成,才能进一步讨论水价合理与否,从而在厉行节约的同时,确保供水事业的健康发展。反之,如果缺少了这样的核心内容,所谓价格听证会到底还有什么实际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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