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2月22日讯(记者 张永平) “都交房一年多了,可房产证还是没办下来。”2月22日,市民赵女士拨打本报新闻热线2287111反映,她于2010年10月购买了一套富和小区的房子,购房合同中明确双证齐全,但交房都一年了,连房产证都没拿到。对此,日照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房管局无强制措施,建议市民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赵女士介绍,2010年秋她花50万元在富和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于当年12月31日交房,购房合同中写明了交房后90日办理房产证,但自己至今仍没有拿到房产证。“我想把房子卖掉都卖不了,交了50万元现在手里只有一份购房合同,总感觉这个房子不是自己的。”赵女士说,她也曾多次找到售楼处和物业服务处,但是每次都没有结果。“到底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有证呢?就这么等下去,等三年五年的话孩子也无法解决上学问题。”
记者采访了解到,赵女士居住的房子是由文登路社区开发的。22日下午,记者来到售楼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房产证已经在办理过程中了。“去年搞拆迁,没来得及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今年将集中办理,肯定能尽快办下来的。”文登路社区张主任表示,“违约金该支付的就支付,请业主放心。”
22日,日照市房管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房管局接到关于房产证投诉的案例很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开发商在交房后90日内要为买受人办理房产证,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能按规定办证的开发商却不多,房管局没有强制的措施让开发商到房管局办理证件,只有开发商自觉申请、房管局审核资料过关后业主才能尽快办出房产证。因此,“业主最好的维权途径就是起诉”。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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