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去年楼市不景气,有抄底机会,刘立鸣看上了四方区一家楼盘一套套三的房子,总价100万。由于是二套房,首付需要付60万,而刘立鸣手上只有30万,于是他想把现在住的房子卖了当作新房房款。这个想法也得到了置业顾问的赞同 ,于是双方签订了协议,他交了30万的新房定金。然而,市场冷清 ,刘立鸣的旧房挂了半年也没卖出去,连二套房的首付他也付不出。走投无路,他想到了退房。但对于退房请求,开发商表示可以退房,但要按照合同扣10万元的违约金。
“我现在住的房子面积很小,小套二的。最近考虑要孩子,想换个套三的大房子。去年楼市很惨淡,我觉得是购房的好机会,最终我选定了四方区一家楼盘的房子,这个楼盘卖了很长时间了,房源比较多。”刘立鸣告诉记者。
“当时我是这样想的,把现在住的房子给卖了,这样可以当作新房房款。我手上有30万,加起来,可以凑齐新房房款。新房总价100万,套三的户型,还不错。置业顾问也这么说,可以先交上30万,把房子定下来,再等把现在住的房子卖了再说。”
“当时在现场,还有购房者闹事,说楼盘有霸王条款。这时置业顾问开始表现了,说他们是正规开发商,肯定不会有违规行为。”
“把30万定金交了以后 ,我们签了一个协议。由于我买的是二套房,按要求首付60%,需要60万,贷款利率也很高,我不想贷款,于是就得把现有的旧房卖了,置业顾问也很支持。”
“去年下半年,我把房子挂了出去,很多中介都看好这套房子,打电话帮忙促销。但半年以后,房子还是没卖出去,市场太冷淡了,没人问。只有两家过来看房子的,最后连价格也没讲,直接不买。”
去年12月份的时候,刘先生又去了趟售楼处。“置业顾问看到房子不好卖,动员我贷款把新房房款交完。但如果贷款的话,需要再交30多万的首付。我们两口子哪有这么多存款,根本完不成的事情。”
“后来找银行一问,利率上浮20%,而且贷款不一定能办下来,因为我目前住的房子也有贷款记录。调控政策中对二套房贷款的规定非常严格。”刘先生告诉记者,“有房屋中介也找过我,建议我先将房屋挂牌出租,与租房客签短期合同,当二手房市场较好时,再伺机将房屋出售,但他们哪知道我现在的难处。中介还告诉我,我现在住的房子单价挂 1万多,根本卖不出去。半年,有的中介只卖了两套房子。”
无奈之下,刘先生想到了退房。“有退房的想法后,我找了很多次售楼处,结果都是退房可以,得交10% 的违约金。”刘先生说道,“这个期间,售楼处也经常催我把房款交了,我被这事给愁住了。”
3月13日下午,记者先是咨询了该楼盘售楼处,工作人员表示,这事情他们不清楚,没法答复。随后,该楼盘客服中心的经理答复了记者,“可以退房,不过按照合同规定,购房者需要交10%的违约金。房子卖了很长时间了,都签了合同。”也就是说100万的房子,违约金得交10万,如果刘先生要退房,只能退给他20万定金。
北京盈科青岛律师服务所的律师郭进告诉记者,在目前限购、限贷的形势下,购房者在购房前要对自己的资金、贷款记录等有个全面清楚的了解,最好先去楼盘合作银行咨询一下自己是否符合贷款条件,不要冲动之下先签了购房合同和附加条款让自己被动。
“有些想法很好,先把旧房卖了再交剩余的房款。为了避免纠纷,在楼市低迷情况下,购房者最好稳妥点。先把二手房卖了再考虑买新房,这样可以避免尴尬。”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当地政府的限购令属于其个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有权退房。但如果是不想贷款或者其他原因,退房比较难。”记者 李晨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邢立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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