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期大型群众活动须具备消防安全条件

2017-10-01 08:5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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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全媒体记者 潘立超 通讯员宋冠之 李豹松 报道

  半岛都市报9月30日讯 国庆长假将至,人员外出旅游和各类节庆活动增多,青岛市公安消防部门发布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公众注意节日期间消防安全。举办集会、游园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应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不得举办。举办单位要采取可靠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组织专人巡查,严禁违章用火用电用气。

  各类单位放假前,要组织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放假期间每日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微型消防站要按规定值班值守,一旦发生火灾做到1分钟到场处置。

  商场、市场和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严禁违规施工,营业结束时应按规定关闭电源、气源,消除遗留火种。建筑施工工地应当安排专人值班巡查,清除建筑工地及施工人员住宿场所周边可燃物,严禁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确保临时消防设施完整好用。

  易燃易爆场所及文物古建筑单位应当加强消防巡查检查,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落实各项火灾防范措施,严禁违章使用明火作业。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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