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嘉苑物业撂挑子 小区"瘫痪"引市领导关注

2012-03-20 10:36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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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民发牢骚小纠纷引市领导批示

  但是要找到新的物业公司来接手并不容易。2010年10月28日,业委会在一家媒体上刊登招标公告,第一次开标时却由于四方区物业办没有参与无疾而终。第二次开标时,业委会选择的物业公司因与前期物业移交不顺利,在入驻两个月后也已撤走。随后12月份准备入驻的另一家物业公司,也因移交困难离开。

  四方住宅小区物业是第三家尝试接管的物业公司,“事先也做好了克服困难的思想准备 ,但在入户表决的前几天,公司接到十几个业主的电话,称要‘自治’,另外听说地下车库也被开发商锁起来了,物业公司没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只好放弃。”该物业公司经理于敏表示。

  没有物业接管,社区管理成了一堆烂摊子 。众业主无奈发出了种种求助。2011年11月27日,瑞丰嘉苑的一个住户匿名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向省委常委、青岛市委书记李群反映情况,“从去年10月到现在,原来的物业公司一直赖着不走,小区卫生没人管,树木大量死亡 ,单元门的锁大量坏掉,小区没有任何安全设施。”

  很快,省委常委、青岛市委书记李群对留言作出了批示,要求四方区安排妥善处理。在后来的回复中,青岛市委督查室等部门称,四方区区委、区政府对此也高度重视,分管副区长召集会议专题研究商讨有效方法,每日调度工作进展。2011年12月1日,瑞丰嘉苑小区物业第二次发布了撤出通知。次日,社区居委会开始代行业委会职能。

  事实上,从2011年9月开始,嘉兴路街道办事处就成立了“瑞丰嘉苑物业纠纷调处工作组”。这个专门的小组以街道办党工委副书记为负责人,小组成员有4人,分别为街道办分管社区建设工作的副主任、信访主任、社建科长及城管科长。

  在此期间,街道办事处召集了十多次居民座谈会,也与业主委员会、前期物业公司和开发建设单位召开协调会,以了解纠纷产生的过程,掌握矛盾产生的根源。

  “瑞丰嘉苑小区是四方机车车辆厂宿舍拆迁改造项目。2009年9月竣工回迁,一共有1047户。”时隔半年,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赵淑芬坦言,此前街道办从未遇到过如此复杂的小区问题,因此工作组的规模之大也是从未有过。那是她从区民政局调任到街道办后最忙碌的一段时间,为此她甚至找到物业法规“恶补”知识。

  新物业入驻居民欠“债”仍待追回

  对于街道办的介入,业主们抱着将信将疑的态度。2011年12月23日,因电网维修,小区里部分高层电梯又遭停运。“原本说下午5时供电,到晚上了一些电梯仍然不能运行。打电话给原有物业,人家不接电话,街道办的两位领导大冷天儿待在小区里,半夜给开发商打通电话,才处理好了。”四机社区居委会主任任迎新感叹地说,或许是被街道办的诚意打动,截至今年3月2日,在整个小区1047户住户中,有612户业主交纳了2011年11月~12月的公用电梯费、公共设施建设备用电费——但这个交费户数,仅仅占总户数的一半多一点而已,剩余业主的各种欠费将来仍需要继续追讨。

  如今,小区西门的醒目位置挂出了欢迎新物业公司入驻小区的红色条幅。用业主委员会庄先生的话说,“这是对新物业接管小区的期待,也是在提醒业主自觉交费,配合工作。”

  就在这两天,两个戴帽子的年轻人忙着给每座楼安装监控。而在小区里的很多醒目位置,新入驻的这家物业公司贴出了服务承诺书,包括从更换小区两侧大门门禁锁、每户免费发放门禁卡2张、定期公布小区业主各项收支情况等8条内容。居民们说,大家能看到这家物业公司的诚意与决心。

  “先服务两三个月,再经业主大会进行公决。”小区物业公司的周经理说。对于该物业公司的管理,小区居民大多表示支持,因为“用电和卫生问题都得到了解决”。时下 ,地下车库被锁已经成为业主最为关心的问题。由于地下车库为开发商所有,原有物业撤出后车库也随之关闭。不少乐观的业主期待着,与出问题的电梯一样,车库使用问题也能早日得到解决。

  ■反思

  社区“家长里短”不能光靠政府解决

  经过这次折腾,小区里的很多居民已经心力交瘁,开始憧憬新的安宁的生活。嘉兴路街道办的干部们也结束了加班的日子,工作已步入正轨。

  但并非每个小区都有瑞丰嘉苑这样的运气。“这个小区纠纷的解决,其转折点在于街道办等政府基层部门的直接介入。但社区里的纠纷不能总指望政府出面,还是应该靠业主和物业共同解决。”嘉兴路街道办党工委副书记赵淑芬说。四方区物业办工作人员孙伯荣也认为,矛盾双方都要为纠纷“埋单”,建设和谐家园需要理性的业主和负责的物业,二者缺一不可。孙伯荣介绍说,青岛是国内推行物业管理较早的城市之一,从1993年开始,目前已经有19年历程。但是作为一个新兴行业,物业管理对中国人来说,完全从理念以及经济消费方面上接受,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很多人习惯了住公房,一下子买房成了业主,花钱买社区服务的意识还没有完全形成。”孙伯荣认为,少数物业公司不负责,的确是导致纠纷不断发生的“隐患”,而部分业主花钱买服务的意识欠缺,则是促使纠纷恶性循环的“助燃剂”。

  事实上,在这次纠纷中,业主确实有很多需要自我审视的地方,例如如何选出有法律意识、维权常识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如何让更多居民自觉交纳物业费、电费等等。

  在采访中,还有居民向记者感叹道,物业纠纷是一场没有赢家的“消耗战”。其中,最大的受害者恐怕是那些按时交纳物业费的业主。正如发牢骚的“瑞丰嘉苑一个普通小业主”在网帖中所说的,“我们按时交纳了物业费,却无法享受到应有的服务,这部分责任又该由谁来承担呢?”

  文/图 记者 朱艳丽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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