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可用公积金支付物业费 提取不超物业费50%

2012-05-02 07:2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上海低收入家庭5月1日起,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以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了。

  《上海市低收入经济困难职工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试行办法》当天实施。根据规定,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职工或居住自有住房,且月收入低于当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的经济困难职工家庭,可以提出申请,申请人还必须是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或曾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但已结清贷款。在提取额度和方式上,规定最高不超过实际需支付月物业服务费的50%,而且不能提现,以转账方式直接转入物业公司账户。

  今日热点新闻请点击: 

  4月青岛楼市销量环比小幅上升 同比仍下跌4成

  李沧大村河排水管理处昨晚着手封堵污水管口

  6万定金遭开发商“扣押” 鲁商蓝岸国际称没这回事

  城阳楼盘新象抢先看 正阳东郡高层三期即将加推

  青岛量价齐跌:高端盘松口 3天收21条促销短信

  小伙自爆售楼潜规则女友卖房变开房 引网友热议

  枕海山庄电梯闹罢工 老两口18楼直坠5楼(图)

  辛安街道办联合多部门投7万综合整治停车秩序

  上海可用公积金支付物业费 提取不超物业费50%

  游乐设施体检 唐岛湾沿岸两台大型游乐设施被查

  [编辑: 邢立玮]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半岛客户端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

商讯

公告>

楼市动态

更多

频道推荐

山东 | 青岛

互动

社区 | 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