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工时管理呼唤工会改革提速

2012-05-10 09:1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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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张枫逸

  人社部、国务院法制办5月8日出台《特殊工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明确,每日最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1小时,日工作时间超过4小时应保证不少于20分钟的工间休息,且工间休息时间计入工作时间。

  《特殊工时管理规定》的制度善意无疑值得肯定,不过其执行效果也引发质疑。有人指出,《劳动法》早有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因此日工作时间禁超11小时并无新意;有人担心,规范工时管理很可能沦为镜花水月,在劳动力市场总体供过于求、就业形势依然严峻的当下,即使企业违反规定要求加班,员工为了保住饭碗,也只能默默承受、敢怒不敢言。

  近年来,随意加班、剥夺工休几乎成为企业潜规则,相关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规定大有形同虚设之势。我们不能一个制度出了毛病再定一个新的制度,而要通过强调制度的执行力让善政真正成为善举。就规范工时管理而言,除了监管部门关口前移、主动作为、依法严查违规企业外,还必须加快工会改革,使其扮演好员工“娘家”的角色,监督资方行为。

  按照《工会法》的规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但在现实中,企业工会在劳资矛盾中常常是个尴尬的角色,要么袖手旁观、较少作为,要么反而站在企业一边。目前自上而下组建工会的模式模糊了企业工会的性质,导致工会严重缺乏独立性、定位不清。此外,由于工会人员与企业有着直接劳动关系,端着老板的饭碗为职工谋利益,难免瞻前顾后,投鼠忌器,理不直、气不壮、腰不硬。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超时加班已经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企业、从民工向白领蔓延。频频发生的加班死悲剧,凸显着劳动者个体维权的不力,面对强势资方的失语,工会必须发挥作用。近年来各地已经探索工会的职业化、独立化,包括招聘专职工会干部、基层工会主席实行直选、工资由上级工会负担等等,这些工会改革探索有助于将劳资双方博弈拉回正确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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