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百姓要钱?把自己工资降了再说!

2012-05-18 09:5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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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李红梅

  广东省居民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现场“硝烟滚滚”,不少代表炮轰电网公司“一边享受垄断带来的高利润高福利,一边以电价太低为名要求涨价”。一名来自广州的消费者代表当场表示,“我想问一下广东电网,今年涨价弥补了成本亏损,如果下一年成本继续上升,是不是还要涨?你们有没有考虑过从内部节约成本?”(5月17日《第一财经日报》)

  见惯了听证会沦为一团和气的“涨价会”,偶尔听闻听证会现场“硝烟滚滚”、“雷声阵阵”,不禁为之眼前一亮。广东阶梯电价听证会上这位广州消费者代表毫不留情的质疑,道出了很多人的心声,让公众对有走过场之嫌的听证会顿时刮目相看。大胆质疑、令涨价企业代表面露难堪的听证代表,才能真正代表消费者利益;“硝烟滚滚”、质疑不断的听证会,才是消费者喜闻乐见的议事渠道。

  暂且抛开听证会这一议事形式不谈,仅就阶梯电价而言,虽然有利于引导社会节约能源,但目前各省市公布的方案均有“变相涨价”之嫌。涨价的理由自然也有千万种,如成本上涨、交叉补贴等,这些冠冕堂皇的理由看似合情合理,但仔细分析起来却经不起推敲。《广东省居民生活用电定价成本监审报告》显示,广东电网员工月平均工资为7418元。而根据广东省统计局的统计数据,今年一季度广东城镇单位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3980元。电网公司一边享受着垄断带来的高利润高福利,拿着比普通职工高约两倍的工资,一边以发电企业亏损为由要求调高电价,其所谓的“国企社会责任”何在?

  几大电网公司横亘在发电企业和用户之间,坐享垄断暴利,“旱涝保收”甚至连年增收,几乎每次上涨的发电成本都由用电企业和居民承担,这显然有违市场经济的公平原则。煤炭价格等发电成本的确在上涨,但这种上涨不能总转嫁给消费者,而完全可以通过电网公司压缩经营成本来弥补。备受赞誉的“魏桥模式”表明,电网公司若能提高管理效率、压缩经营成本,电价还有很大的下调空间。

  其实,说涨就涨的不止是电价,近期自来水 、成品油 、燃气等资源类公共产品调价听证会也在各地密集召开,其中都不乏垄断企业的身影。理顺资源类产品价格机制,从计划性定价逐步转向市场化定价是大势所趋 ,以价格杠杆抑制资源浪费也是改革的题中之意。但水电油气等资源类公共产品与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一旦涨价会引发连锁反应,因此其公益性必须得到保障。垄断企业享受着种种政策优惠,理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如果只想涨价以便从老百姓口袋里掏钱,而不认真检视自身、压缩经营成本、降低薪酬福利,与偷食以自肥的“蛀虫”何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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