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开单员为假烟办托运 获刑四年罚50万

2012-05-28 09:42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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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5月27日讯(记者 张同顺) 明知是假烟,身为物流公司开单员的蔡某仍给开了托运单据。后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蔡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万元。蔡某不服提起上诉,近日被驳回。

    李沧法院查明,蔡某原为漳州市某物流公司开单员,2011年1月份,有烟贩分三批将假冒卷烟托运至大连,许诺给蔡某每单货运费的50%作为报酬,蔡某开了托运单据。这些假烟在李沧区重庆中路进行转运时,被李沧区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查获。

    李沧法院经审理,以被告人蔡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万元。之后,蔡某认为量刑过重提出上诉,近日被驳回。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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