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小学生暑假已正式开始,在放松身心之余,学生们却可能面对不少安全隐患,7月3日,即墨一名12岁学生不幸溺水身亡再次敲响警钟。市教育局也专门下发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暑期安全工作通知 ,指出溺水和交通事故已经成为威胁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的两大“杀手”。
溺水交通事故农村多发 “尽管青岛学生溺水以及交通事故发生率已明显逐年降低,但每年还会发生,溺水和交通事故是威胁中小学生暑假生命安全的两大杀手。”市教育局安全处处长孙建国说,3日发生的即墨学生不幸溺亡事故让他感到非常痛心。
孙建国指出,青岛近些年学生溺水以及交通事故,大多发生在农村,暑假是高发期。“这与农村地区外出务工人员多导致留守儿童多有关,很多孩子都因疏于管教,导致安全意识淡薄,就算池塘边有安全警示标志,还是敢下去游泳,最终酿成惨剧。”孙建国说,防范悲剧发生,只单纯依靠教育部门和学校进行安全教育是不够的,尤其是暑假期间,家长必须担负起责任。市教育局要求,学校应当与学生家长构建家校一体互动模式 ,重点预防溺水和交通安全事故。
盲目救人易群死群伤 青岛团市委青农部负责人杨斌表示,团市委青农部从2010年开始就重点治理农村学生溺水身亡事故,今年重点就是帮助学生树立起正确的安全和救人意识。杨斌是名游泳爱好者,他也亲身经历过救人的危险性,“当时我在游泳池深水区游泳,突然有人往下沉,我游过去救他,自己差点都没能上来,成年人尚且如此,更何况是孩子。”杨斌说,学生多人溺亡场景往往是一个孩子溺水了,别的孩子前去营救,小手一个接一个拉起,结果人没救上来,救人学生也溺水。
“我们不提倡未成年人下水营救溺水者,盲目救人可能会造成群死群伤,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时,要学会报警或者呼叫大人求救,这才是科学救人。”杨斌说,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不能仅停留在“水深危险”的初级阶段,必须教会孩子自我保护、自我救治等基本技能。
危险水域须设警示标志 市教育局要求,所有学校主动协调当地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水库、河道、池塘、拦河闸坝,尤其养殖池塘、偏远无人管理的开采基坑等水域的管理,做到责任到单位和个人,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市教育局提醒,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切实让孩子做到“四不游泳”:不要在无家长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戏水;注意安全警示,不到无安全设施 、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家长要严格教育学生不要到河边、水沟、水渠、水塘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或钓鱼(捕鱼)。
当前正值假期旅游旺季,市教育局要求,学校尤其对师生的外出旅游、夏令营活动等,明确带队干部和教师的责任,选择安全性能良好的运输工具和有正规运营资质的运输单位,严防意外交通事故的发生。
各级各类学校以及幼儿园暑假期间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如遇突发事件或重大情况,要按规定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快速报告和处置,要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将突发事件信息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严禁出现迟报、漏报、瞒报、甚至不报现象发生。
教育部: 坚决杜绝暑期安全教育走过场 据新华社北京7月4日电针对暑假期间是师生外出活动相对集中时段的特点,教育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逐项把安全措施落到细处、实处,坚决防止麻痹松懈、掉以轻心,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
教育部在通知中要求,学生外出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专业实习和学校组织的夏令营时,学校要配备责任心强、数量足够的随队教师,不得前往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不得在电网、高压线等危险区域活动。
“要特别告诫所有学生注意游泳安全,绝不到水库、江河、湖泊、海滩等非正规游泳场所,以及水草繁杂、有钉螺分布、河道挖沙等危险水域游泳。”针对近期频繁发生的学生溺水事故,通知特别强调。
通知还要求学校密切注意相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信息,必要时,要及时通过辅导员、班主任提醒家长或学生,提早做好防范。“对因制度不完善、措施不到位、执行不得力等存在人为因素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通知说。记者 单俊楠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