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广州7月16日电 16日,广州药业在上交所公告称,鸿道集团提出撤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要其停用“王老吉”商标仲裁裁决的申请已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
公告称,广州药业控股股东广药集团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7月13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为终审裁定。裁定书显示,法院驳回了鸿道集团提出的撤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5月9日作出的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240号仲裁裁决的申请。
2012年5月9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定,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停用“王老吉”商标。鸿道集团于5月17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撤销该裁决的申请,广州药业本次公告内容正是北京一中院对此作出的终审裁定。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北京一中院作出裁定的当日,鸿道集团首次公开了一份不在上述商标仲裁范围内的“王老吉”商标许可协议,该协议显示鸿道集团使用王老吉商标的有效期持续至2013年,在此期间,除加多宝公司之外的任何企业和个人生产和销售带有“王老吉”字样的红色罐装及瓶装凉茶都是侵权行为。鸿道集团声称已就协议履行等问题提交了新的仲裁申请。
广药方面则认为所谓“新”协议实为此前被判无效的两份补充协议的附属备案合同。两份补充协议已被裁定无效,附属备案合同应同属无效。
目前,双方的法律攻防战仍在持续。
■新闻背景
“王老吉”纷争耗时4年
早在2008年,广药与鸿道集团就因商标问题开始交涉,广药认为“王老吉”商标协议涉嫌国有资产流失。
2010年8月,广药发出律师函,认为前总经理李益民因受贿签署的两份补充协议无效。“王老吉”“生父”与“养母”的矛盾公开化。
今年5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广药与鸿道集团签订的两份补充协议无效;加多宝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这也触发了两家激烈的冲突。
本轮“王老吉”商标、红罐包装所有权的战争,已经持续两个多月。期间,双方均发布新产品,并互相指责对方侵权,均提起诉讼。目前,加多宝已停用“王老吉”商标,改推“亲子”品牌加多宝。宗新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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