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信报讯 10月30日上午,记者了解到,《青岛市学前教育条例(草案)》提出,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每5000人口的区域内应当建设一所规模为六个班以上的幼儿园;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外,每3000至5000人口的区域内应当按照就近入园的原则合理布局幼儿园。幼儿园招生不得把幼儿参加早期教养指导作为入园的前置条件。
10月30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八大关宾馆会议厅召开,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青岛市学前教育条例(草案)》和《环胶州湾保护控制线划定与岸线整理规划方案》编制情况的说明。
《条例(草案)》提出,学前教育实行政府主导、公办为主、民办补充的办园体制。各级政府应当加大投入,逐步提高公办幼儿园比例。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每5000人口的区域内应当建设一所规模为6个班以上的幼儿园;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外,每3000至5000人口的区域内应当按照就近入园的原则合理布局幼儿园。
按照规划配套建设的幼儿园应当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市教育局局长徐剑波说,为了解决近年来老百姓反映强烈的入公办园难,幼儿园招生应当公开、幼儿园招生不应与亲子园挂钩。
在10月30日下午分组审议《青岛市学前教育条例(草案)》时,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建议在第三章增加“封闭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的幼儿园招生时,应优先满足小区内居民子女的入园需求”等内容的条款。
(记者 郝春梅 李伟伟)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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