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保能转成基本养老险 享企业职工退休待遇

2012-11-16 08:02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咋办理

  这个政策适用于哪些人?


  按照政策规定,对于2012年10月31日前已参加本市居民养老保险,男性尚未达到60周岁、女性尚未达到55周岁(尚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均可自愿申请转移到城镇基本养老保险。

  转移后保险怎么投?

  转移后,参保人在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年限等同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到达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办理退休手续后,享受与企业职工相同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其中,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2011年7月1日以前参保的,需延长缴费,延长缴费5年,累计缴费年限仍不满15年的,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2011年7月1日及以后参保的,需延长缴费至满15年。

  如何办理转移手续?

  已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先到其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青岛市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然后再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本人户籍所在区(市)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填写《青岛市居民养老保险向城镇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办理转移手续;之后,由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和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相互联系为其办理转移手续;最后,转移手续办理完毕后,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将办结情况、转移后的缴费年限、缴费基数及《转移接续转换表》通知及送达参保人员。

  尚未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需在办理转移前办理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其中,市内四区的,应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交通银行指定网点,办理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手续;其他五市三区的,应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在区市人社部门的劳动事务代理机构办理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手续。转移接续后,参保人员按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缴费,其中,在企业就业的参加五项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未就业的,按灵活就业人员政策参加养老、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可在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0% 、80% 、60%三档之间自由选择,缴费比例分别为20% 、11%。

  ◎温馨提示

  几个重要问题您得留意


  1.已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是否可以办理转移?

  答:已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能办理转移手续。

  2.参保人员办理转移后,原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金额(含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等)如何分配?转移后个人账户如何计息?

  答:参保人员办理转移后,转移的基金按城镇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比例重新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记入个人账户存储额本息后,其余部分转移到统筹基金账户。转换后个人账户利息,按同期省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

  记者 郝春梅 李伟伟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半岛客户端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