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体制改革 实现财政收入下放,补助力度加大
五市的收入增量,市级不再分享
根据市十一次党代会和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健全财权和事权匹配的财政运行机制”和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12年起调整市与区(市)的财政体制。市财政局局长周安在市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说,2012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将原属于市级的金融保险营业税、契税及市与区(市)共享收入,全部作为区(市)级收入,从2012年起,五市实现的收入增量部分全部留给五市,市级不再参与分享;各区实现的收入增量部分由市与区5:5分享,充分调动区(市)招商引资和加强财源建设的积极性,为区(市)经济发展提供更大的政策空间。
通过调整财政体制,加大对重点区域和部分困难区(市)的补助力度,鼓励区(市)努力增收。每年安排17亿元,用于支持困难区(市)和重点区域发展。对各区上缴的市级财力比上年增长超过20% 的部分,全部补助给各区。
市级财力下移后,进一步明确了市与区(市)的支出责任,今后凡是属于区(市)责任范围内的支出,原则上由区(市)承担。今后市直部门和单位在制定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时,对涉及资金保障方面的保证政策,不再规定市级负担比例和具体数额。将市级补助给区(市)具有明确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的普惠性民生政策支出定额补助给区(市),增强区(市)的财力自主支配权。
新的财政体制调整方案,从2012年起执行到2015年,调整后的财政体制已从今年9月1日正式运行,目前整体上运行平稳,其激励效应已逐渐显现出来。
教育、医疗等资金投入不减少
值得一提的是,财政体制调整后,2012年市级公共财政收支预算,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预算相比发生了一些变化,需对年初批准的预算进行相应调整。记者了解到,2012年市级公共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情况为: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年初安排242亿元,现调整为37亿元;市级公共财政预算财力年初预算为275亿元(含中央代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15亿元,下同),现调整为261亿元,加上调入的以前年度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1亿元,2012年市级可供安排使用的资金共计268.1亿元;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年初安排275亿元,现调整为268.1亿元,收支平衡。其中,在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方面,虽然调减了市级直接支出,但同时相应增加了对区(市)的补助,这三方面资金投入分别与年初预算保持一致。记者 郝春梅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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