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2013-01-04 10:18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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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报讯 1月3日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2]97号),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取消和免征船舶停泊费等3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青岛市的有18项。市物价局要求各有关执收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抓紧到价格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或变更手续,到财政部门办理票据缴销手续,并按要求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记者 王川)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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