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1月7日消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老年人等特殊群体遇到了越来越多的涉法涉诉问题。在今年的人民代表大会上,
青岛市老龄办主任赵宝玲带来了“关于适度扩大70岁及以上老年群里法律援助范围的建议”的议案。
赵主任介绍,据不完全统计,去年,青岛各级法院受理的涉老案500余件(起),大部分涉及的是赡养、房产、财产等方面的纠纷,而其中得到法律援助的案件仅占10%左右。而涉老案件中的老年人,大都经济条件一般甚至较为困难,加上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解决自身遇到问题的能力越来越弱,解决与子女之间问题的难度更大。“凡事关赡养、财产、房产等问题对老年人的意义都很重大,这就需要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关爱和帮助,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
赵主任表示,她在议案中建议,适当降低申请法律援助的门槛,扩大援助范围,赋予法律援助“助老”的内涵,援助对象适度扩大到70岁以上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使他们能够就地、就近、及时得到优质的法律援助和服务,使这些群体能够实现“老有颐养”的美好愿望,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
赵主任表示,这项工作可以分阶段实施:第一阶段,针对失能老年人(不分困难程度)提供涉及自身利益诉求的法律援助;第二阶段,针对高龄老年人、孤寡老年人(不分困难程度)提供涉及自身利益诉求的法律援助;第三阶段,针对所有70岁以上老年人(不分困难程度)提供涉及自身利益诉求的法律援助。
半岛数字记者
孙贴静 [编辑: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