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1月9日消息 为了进一步提高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日前,
青岛市政府决定从2013年7月1日起,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时还首次建立农村低保家庭冬季取暖补助制度。
青岛城市低保每月提高60元 今年,青岛将着手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提高城乡
低保标准,同时,还建立农村低保家庭冬季取暖补助制度。
据介绍,今年7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80元提高到54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3000元提高到3420元。
农村低保家庭每年可领400元冬季取暖补贴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青岛还首次在农村建立低保家庭冬季取暖补助制度,为农村低保家庭发放冬季取暖补助,每户每年400元。
据了解,青岛城市冬季取暖补助政策于2004年11月建立,曾准调整过1次。目前城市冬季取暖补助标准每户800元,暂不变。
青岛市民政局相关人员表示,将按时落实好市政府决定,确保2013年7月1日全面实施新的城乡低保标准。
半岛数字记者
孙贴静 [编辑: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