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将推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三类情形可去申领

2013-01-16 09:44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出现了交通事故,没钱赔付怎么办?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事故处了解到,岛城出现过很多类似的情况,有的驾驶员经济条件不好,买辆面包车拉货,出了事故后整个家庭陷入了困境 ,没钱赔偿。也有对方肇事逃逸,自己又因经济困难错失抢救良机。每年都有因车祸造成的没钱处理、救治造成悲剧的情况发生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青岛市即将推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暂行办法》,有了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这种没钱医治、处理的交通事故局面将会改变。

  救助基金包括丧葬、抢救费用

  据了解,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辖区内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丧葬费用 、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专项基金。

  基金适用的受害人,是指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除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

  丧葬费用 ,是指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扣除居民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后,殡葬所必需的遗体运送、停放、冷藏、火化等服务费用。

  抢救费用,是指医疗机构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对生命体征不平稳和虽然生命体征平稳但如果不采取处理措施会产生生命危险,或者导致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导致病程明显延长的受伤人员,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所产生的各种医疗费用。

  三类情形可申领救助基金

  记者从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在青岛市辖区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中,交通事故受害人属于下列三类情形之一的可以申领救助基金:一是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二是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三是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一旦实施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暂行办法》,可由医疗机构或丧葬机构以及死亡受害人亲属提出救助申请,由救助基金向受害方先行垫付治疗或丧葬费用。此后,再通过追讨责任方赔偿或当事人自行归还等方式再将垫付费用归还给救助基金。

  相关负责人称,救助基金一般只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出具书面说明,经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并报同级救助基金领导小组审批后,也可以垫付。

  哪些人能用到救助基金

  哪些人会用得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呢,记者采访了市交警支队的一位相关负责人,他称每年青岛市都会出现很多因无钱赔偿而造成事故无法处理的情形。

  他称有一些在青岛打工的人经济条件并不好,借钱或凑钱买了一辆微面拉货赚钱,保险买的比较少,一旦出了自己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根本无钱赔偿。比如撞了豪华车或多节护栏,一旦撞了人,整个家庭立刻会陷入无钱处理的悲剧中。

  他向记者举了例子,如办理保险,一般车主习惯办理第三者责任险保30万 ,一旦出了交通事故撞死人,按照现在市统计局计算的人均生活水平需要一次性赔偿65万 ,交强险最高赔付12万,一共赔偿42万 ,自己需要拿23万。多数人可能无力承担,一旦没有保险,很难拿出这么多钱赔偿。

  尤其是肇事逃逸的人,受害者家属一下子陷入了被动,如果没有钱医治会导致受害者最终因费用造成悲剧。

  “青岛市一年的事故中会遇到不少没钱赔付的情况,最终只有走司法道路,但打官司的道路比较漫长,遇到有钱不给的,法院可以强制性执行,但遇到确实没钱的,法院也无能为力,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对这部分人很实用,将会解决这类人无钱治疗救助的情况。

  记者 李玮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郭新举]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相关阅读

青岛 交通事故 申领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