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中心做客半岛网:"商转公"尚不具备条件

2013-01-25 17:48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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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处处长曲丽妍做客半岛网演播厅释解公积金新政



  半岛网1月25日消息 今天下午,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处处长曲丽妍做客半岛网,就贷款政策相关问题解答岛城市民的疑问,倾听意见和建议。近日,青岛市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政策进行了调整,“从2月1日起,全市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统一调整为60万元,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统一调整为35万元。” 曲处长表示,新政实施后,住房公积金放贷金额以及因贷款限额提高带来的提取金额将会大幅提高,资金使用率将有较大增长。 目前,青岛市尚不具备开展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做客半岛网演播厅与网友提问



  公积金贷款尚未办理抵押登记 可申请变更

  近日,青岛市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政策进行了调整,让仍为凑不够房款而犯愁的购房者觉得有了盼头。访谈开始,有网友就咨询到,“我在新政开始施行前,刚申请到了40万的公积金,现在是否可以放弃,在2月1日新政开始后,重新申请公积金,能否申请到全额的60万的款项。”

  对此,曲丽妍表示,在新政实施前,如果您申请的公积金贷款尚未办理抵押登记,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在开发单位、组合贷款银行同意配合借款人变更的前提下,将积极配合借款人做好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的业务处理。新政实施后,购买商品房能否申请到6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要根据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房屋总价款、可贷年限以及偿贷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

  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家庭为单位审核

  访谈中,不少用户咨询,夫妻双方一方使用公积金买房后,是否还可以分开单独申请,购买房屋时使用,对于这个问题。曲丽妍回复道,目前青岛市仍执行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即二次贷款需首次贷款结清5年后(含5年)方可办理。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以家庭为单位,如您2010年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现行贷款政策规定,您及配偶需2015年方可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次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曲丽妍称。

  青岛市尚不具备开展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闻之青岛市将实行更高额度的公积金新政后,一些急于买房,用商业贷款的市民有了有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想法,对此,曲丽妍回复称,目前,青岛市能否开展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业务,主要取决于住房公积金资金的使用情况。 住房公积金管理首先要保证职工提取公积金需要,其次是职工贷款资金的需求,保持科学合理的资金使用率水平至关重要。公积金中心在加大放贷力度,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购房贷款作用的同时,还要保持适度的资金流动性,以满足职工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资金需求。

  “2013年2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60万元。新政实施后,住房公积金放贷金额以及因贷款限额提高带来的提取金额将会大幅提高,资金使用率将有较大增长。 综合上述情况,目前我市尚不具备开展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今后,我中心将密切关注资金使用动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条件具备后,提交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策。 ”曲丽妍称。

  公积金缴存多,贷款额度不一定高

  访谈中有网友“pingguokong”咨询,“是不是公积金缴存的多,贷款的时候,就能申请的多?”曲丽妍表示,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是根据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房屋总价款、可贷年限以及偿贷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因此公积金缴存多,贷款额度不一定高。

  “目前我市商品房和二手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主要区别在于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额度的设定不同。 贷款首付比例问题:二手房随着房屋使用年限的增加,房屋价值会因折旧而降低,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二手房的评估价值往往为市场价值的80%-90%,部分房屋甚至更低。为防范贷款风险,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将二手房的首付比例确定为40%,同时对10年以上房龄的房屋,房龄每增加5年,首付款比例要相应提高10个百分点。 贷款额度设定问题:二手房贷款限额的确定,参照全市二手房销售均价、房龄等因素,确定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限额标准。”曲丽妍表示

  半岛数字记者 郑军军

  [编辑: 董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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