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爱爱被爆在北京朝阳天怡家园还有4处房

2013-01-27 15:56   来源: 半岛网-蓝色快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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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央视报道,记者近日一直在陕西神木寻找龚爱爱。但截至目前,龚爱爱本人两部手机始终无法接通 ;记者与其家人也无法取得联系;神木家中无人。当地警方解释称,由于没立案所以不能对“房姐”采用技侦手段;律师则称北京警方已立案,若有需要,当地相关部门有义务协助追捕。此外,“房姐”又被爆出在北京还有千余平方房产。北京朝阳天怡家园4处房产水电缴费单户主为“龚仙霞”。

  当地警方>>

  尚不能对“房姐”采用技侦手段

  据央视记者实地了解,神木警方也在寻找龚爱爱。但当地警方表示,目前龚爱爱事件还没立案,尚不能对龚爱爱本人采用技侦手段,来确定其具体位置。目前对其下落也完全不知道。

  对此,北京市熊志律师事务所王荣香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第18条规定,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初次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王荣香律师认为,北京公安机关已经对“房姐”事件立案侦查,就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跨省进行技侦,追查犯罪嫌疑人归案。若北京警方提出要求,神木当地公安机关有义务配合其进行技侦追捕犯罪嫌疑人归案。

  25日上午,记者也曾电话联系神木县公安部门,一位工作人员称目前还没有联系上龚爱爱。25日晚,记者再次致电神木县宣传部,对方称事件正在调查中。

  再次爆料>>

  这一千多平米房产也是“房姐”的?

  “房姐”龚爱爱以“龚仙霞”名义在北京所购的房产,25日又发现新线索。本月23日,记者曾接到爆料,称陕西“房姐”龚爱爱以“龚仙霞”的名义在北京朝阳区北苑某处拥有房产。记者实地调查发现,北苑6号院天怡家园2号楼底商一干洗店店长称,租赁合同上见过“龚仙霞”的名字。

  25日,记者再次接到爆料,“房姐”龚爱爱以“龚仙霞”的名义在该处拥有1000多平米房产。知情人士则透露,该处房产并没有租给此前爆料人所称的某教育集团,而是分为4套,一套房子出租给某干洗店,另外三套空置。25日,记者来到北苑6号院天怡家园物业处,发现2号楼底商有4处房产的水费、电费缴费单上的用户单位为“龚仙霞”。

  物业人员>>

  听说4套房产的房主就是“房姐”

  据物业管理处资料显示,在2012年8月份的水费单中,有4套房产的水费用户单位为“龚仙霞”,占用6个分水表,其中有两个水表的8月份的用水量为0。在2012年9月份的电费单中,“龚仙霞”名下有6个分电表,其中有2个电表的用电量为0。

  记者想要通过物业工作人员查询房产信息,但物业工作人员称:“负责人不在,不能查询该房产详细信息。”另一位物业工作人员透露,“听说这些房产户主‘龚仙霞’就是‘房姐’。”但是他表示没有见过龚爱爱本人。

  24日晚和25日,记者两次来到北苑6号院天怡家园2号楼底商某干洗店处,干洗店工作人员再次承认房租租赁合同中出现过“龚仙霞”的名字。但他以合同不在店内为由没有出示租赁合同。

  /专家观点/

  假户口涉及的财产应依法没收

  目前,涉及户口管理的全国性法律法规仅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宪法与行政法研究室主任周汉华介绍,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二十条,人民警察利用制作、发放 、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非法变更公民身份号码或者故意登载虚假信息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应仅仅止于停职。”周汉华认为,如果经过调查 ,相关民警确实贪污受贿、徇私枉法 、滥用职权,或者伪造变造号码 、登载虚假信息,应当严肃落实行政处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专家也表示,假户口所涉及的财产,应该依法没收。

  专家表示,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十七条,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目前,户籍管理上位法缺乏,尚无中央层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周汉华说。

  另外,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是反对腐败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依法约束公务员行为、防止权力腐败,使反腐倡廉走向法制化道路具有重要意义。虽然公务员财产公开是大势所趋,但是其公开制度推行却进程缓慢。

  “房姐”等事件,有很多涉及到公务员自身和公务员的亲戚。专家分析,这给建立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提了个醒,即我们不仅要关注公务员能够查到的财产,还要关注公务员的隐形财产,而对其亲属的财产是否需要公示也非常值得讨论。对于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迟迟没有进展的情况,专家建议,高层不妨考虑,公务员财产申报可以从“公布房产”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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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氏”成员,多与官沾边

  ◆身份 “房氏”成员多是官

  记者统计发现,近期爆发的“房氏”案件中,当事人自己或其亲戚一般都是小有权力的公职人员。权力机构涉及的部门包括房管局、村委、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银行、财政局等,都属于权力比较集中的部门。比如“房妹”的父亲翟振锋是郑州二七区房管局原局长。“房姐”龚爱爱是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榆林市人大代表。

  ○解读“小职位”实际有实权

  “房姐”曾经的身份是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这样一个职位属于一个县级银行高管,和传统意义上容易出现贪腐的职位不同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李成言分析,龚爱爱事实上掌握了一个县的投资领域,她能够决定给你多少钱,不给你多少钱,这实际是一种权力。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在反腐过程中,我们不仅要关注那些拥有实权的官员,还要关注那些权力看起来不大的执行者。

  ◆数量 房产多值“几个亿”

  与房子挂钩的腐败案的一个共同特征是金额巨大。在人们的印象里,过去的腐败案件,涉及金额十万 、百万,甚至上千万都觉得不得了了。但是这些与房子挂钩的腐败案件,其涉案金额都能以亿来计算。

  ○解读 房产投资更易消化非法所得

  中央党校反腐专家林喆直接指出,贪腐官员容易选择用房子消化、转移、隐藏自己的非法所得,把贪污的黑钱变成房产投资。这个过程实际上是一个洗钱(将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的过程,是贪腐官员隐藏自己财产的一种方式。同时,房产投资的日常打理,占用时间也不会太多。再次,房产可以保值升值 ,增加财富。

  ◆户口 家族成员“户多多”

  房氏家族中,多户口成为一个重要特征。比如“房妹”一家四口,被查出有8个户口。而“房姐”则被爆出有4个户口,其中一个还在北京。新曝光的房媳事件主角张彦也被曝光拥有两个户口,其中一个户口在北京。

  ○解读 多重户口让腐败更隐蔽

  林喆指出,腐败官员办理多个户口的目的就是为了消化自己的非法所得,给自己的非法所得找一个合法化的渠道。除此以外,汪玉凯分析,办理多个户口对“房氏”们至少还有三个好处。首先是可以隐匿财产。其次是多办理的户口有的是大城市户口,这些户籍上会附着很多福利。第三是可以逃避法律 ,一旦触犯法律 ,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户口,逃避法律的调查和制裁。

  据《新京报》等综合整理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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