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疗救助服务窗口,患者家属正在咨询。(资料片) 李晓闻 摄
齐鲁晚报1月30日讯(记者 李晓闻)
城镇大病医疗救助过渡期第一批救助金将从本周六、周日起发放。参保人可先登录青岛市人社局网站查询是否在本次救助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可按要求领取救助金。
城镇大病医疗救助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范围外个人自负费用的救助,包括特药、特材和大额救助。其中特药、特材救助是指参保患者经批准使用的特药、特材,按最高费用限额标准下个人自负费用的70%给予救助;大额救助是指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患者因治疗必需发生的医疗保险统筹范围外的费用超过5万元的,超过部分按60%的比例给予救助,救助额不超过10万元。二是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的救助,包括特病、大额和超限救助。其中特病救助是指确定为特病的参保患者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医疗保险统筹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超过3000元的,按超过部分的70%给予救助,救助额不超过10万元(门诊大病中的器官移植抗排异、尿毒症透析两个病种,纳入特病救助范围);大额救助是指参保患者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统筹范围内自负费用超过2万元的,按超过部分的70%给予救助;超限救助是指参保患者一个医疗年度内超过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及大额医疗补助金最高支付限额的,按超过部分的90%给予救助,救助额不超过20万元。
根据规定,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为大病医疗救助制度运行管理过渡期,医疗年度在过渡期内终止并符合救助条件的参保人就是此次第一批发放救助金的对象。医疗年度终止日在2013年的,其过渡期内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金在本人医疗年度到期后的次月底发放,市人社局将按批次进行公告通知。而参保人2013年1月1日及以后发生的符合救助条件医疗费用在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
大病医疗救助的资格准入都已在医保信息管理系统平台上录入或自动生成,所以参保人想知道本人是否在本次救助范围内,可先登录青岛市人社局网站查询。
需要提醒的是,处于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等待期的参保患者,不享受大病医疗救助待遇。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非急救抢救用的血液制品和蛋白类制品、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以及非疾病治疗项目等不列入大病医疗救助范围。
第一批城镇大病医疗救助金查询方式及办理地点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参保人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dhrss. gov.cn/rsj/index.html,点击“大病医疗救助查询”活动窗口或“为您服务——个人查询”窗口,进入用户登录界面,录入参保人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后,在医疗信息查询——医疗住院结算查询界面,查询是否符合本次大病医疗救助范围。大病医疗救助信息和办理机构以红色字体显示。
查询到符合本次大病救助范围信息的参保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月2日(周六)、3日(周日)到本人大病救助信息标示的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需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享受救助待遇参保人的身份证或户口薄。因故不能在2月2日、3日办理的参保人,可在正常工作时间到所属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过渡期第一批救助办理机构及地点 (一)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地址:青岛市福州南路8号一楼大厅,电话:85756036
乘车路线:香港中路站:12路、208路、210路、216路、228路、314路、363路、402路、601路、801路。
(二)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市南分局,地址:青岛市福州南路9号二楼,电话:85971810
乘车路线:香港中路站:12路、208路、210路、216路、228路、314路、363路、402路、601路、801路。
(三)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市北分局,地址:青岛市延吉路38号四楼,电话:83625130
乘车路线:延吉路、镇江北路站:19路、119路、211路、307路、310路、319路、322路、368路。
(四)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四方分局,地址:青岛市庆安路21号,电话:85645310
乘车路线:海伦路站:12路、208路、221路、603路。
安达路站:221路。
东莞路站:3路、318路、378路、502路、605路、607路。
(五)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李沧分局,地址:青岛市永年路27号,电话:87050115
乘车路线:安国路站:233路、313路。
永年路站:7路、115路、128路、207路。
永安路站:7路、233路、313路。
(六)城阳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地址:城阳区正阳路211号城阳区人社局4楼,电话:87868375。
(七)崂山区社会保险服务大厅,地址:崂山区云岭路8号,电话:88897855。
(八)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紫金山路38号,电话:86882374。
(九)即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地址:即墨市岙兰路786号市民大厅一楼,电话:88535732。
(十)平度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地址:平度市人民路79号,电话:88366716。
(十一)莱西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地址:莱西市长岛路148号行政审批中心5楼,电话:66030512。
(十二)胶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地址:胶州市北京路2号行政服务大楼裙4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82201053。
(十三)原胶南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地址:原胶南市灵山路59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3楼,电话:86112903。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