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便宜买到“处理”品 消费者遭遇退货难

2013-02-04 16:37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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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2月4日消息 日前,宁夏路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因瓷砖质量原因投诉案件,为消费者退回6200元货款及运费180元。        

  今年1月初,市民郑先生到延安三路某建材市场内的一处建材经营部购买瓷砖,达成购买10000多元瓷砖的意向,并支付了2000元定金及4200元货款。但当瓷砖运到郑先生处时,装修师傅认为该批瓷砖是处理品,郑先生当即与商家协商,但协商不成,于是投诉到12315要求帮助解决。

  接到投诉后,宁夏路工商所立即指派两名执法人员进行调查了解。原来,经营者在出售瓷砖时已经在销售单上写明“处理”两字,但郑先生为了贪图便宜而未看清。执法人员当即指出,经营者销售处理品应当明确告之消费者,未能明确告之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主要责任。通过协商,经营者最终同意运回瓷砖,并退回6200元货款及负担180元运费,共计退还消费者6380元。

  半岛数字记者 刘冬荟 通讯员 王玉

   [编辑: 董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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