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春运紧要关头,济南市区又被雨雾笼罩,能见度很低。 本报记者 周青先 摄 本报记者 马云云
前段时间,持续雾霾天气让省城市民不堪其扰,济南市政府先后两次出台应急措施。5日,济南市政府出台《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
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在三类空气污染情况下,将分别采取不同应急措施。
通过微博 发布应急信息
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
空气质量指数(
AQI)技术规定》,空气质量为重度及以上污染时为重污染天气。济南市将重污染天气分为三级: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至300范围时为重度污染天气;空气质量指数(AQI)在300以上500以下范围时为严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500时为极重污染天气。
根据方案,持续出现严重和极重污染天气情况时,济南市将增加电视台、广播电台、政务微博、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向市民发布相应应急信息,让市民及时了解空气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加强自我防护。
重度污染天 倡导公交出行 方案规定,视空气污染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应急措施。持续重度污染天气条件下主要采取健康防护措施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两大类。
健康防护措施是,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建议中小学及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
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为,倡导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主要包括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排污单位要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
持续严重污染,停止房屋拆迁 持续严重污染天气条件下,同样要采取健康防护措施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其中建议夏季空调设定温度调高2—4℃,冬季调低2—4℃。
此外,还规定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前提下,采取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包括对燃煤锅炉、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加大执法检查频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行;停止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拆除工程,土石方施工工地减少土方开挖规模;在保持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基础上,每日增加机械清扫保洁作业2次;对施工工地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情况加大监督检查频次;禁止露天烧烤及焚烧。
单双号限行范围扩至绕城高速内 持续极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的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更为严格,要求对燃煤锅炉、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对超标排放及未正常使用治污设施的责令立即停产;施工工地室外作业一律停止施工;停止渣土运输;禁止露天烧烤及焚烧;在保持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每日增加机械清扫保洁作业2次以上;重点排污单位严格按照市环保部门要求落实限产限排措施;市气象部门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合理采取人工增雨作业等措施。
最令人关注的是,在持续极重污染天气下,驻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及社会车辆(公交、出租等民生保障车辆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车辆除外)要在绕城高速以内区域实行单双号行驶,并由市公安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极重污染天,1小时内建议启动应急预案 方案明确,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由于持续不利气象条件导致污染物大范围积累,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重污染相应分级数值(沙尘暴天气除外),并根据环保和气象部门会商预测,未来48小时将持续出现重污染天气时,依据方案启动相应应急措施。
济南市政府成立市重污染天气
应急工作指挥部,当全市持续出现严重和极重污染天气时,市指挥部办公室要分别在2小时和1小时内向指挥部提出启动相应应急措施的建议,并经市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当全市空气质量指数(AQI)降至相应级别范围,且预测未来48小时环境空气质量将持续改善时,市指挥部办公室要在2小时内向指挥部提出解除相应应急措施的建议,并经市指挥部批准后解除。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