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10月30日讯(记者 吕璐) 对辖区燃煤企业采购的每一批次煤炭组织
采样监测,对达不到规定标准的煤炭,已燃用的要对相应企业进行立案处罚。30日,记者获悉,岛城2013年度冬季控制大气污染工作
方案出台,对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等行为将从快处罚。
根据《2013年度冬季控制大气污染工作方案》,11月10日前,各区市环保部门将组织对本辖区燃煤单位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完善,燃煤含硫量是否达标,脱硫剂是否配备足量,在线监测设施是否完好。各分局、各市环保局检查督促辖区燃煤企业严格执行排污申报制度,对采购的每一批次煤炭必须及时申报,根据申报进煤情况,组织采样监测。对达不到规定标准的煤炭,已燃用的要对相应企业进行立案处罚,未燃用的要责令企业采取配置低硫煤和添加固硫剂等措施后方可燃用。
同时,燃煤企业申请脱硫设施改造或检修时,各分局、各市环保局应及时到现场核实必要性。对不能保证达标排放的,原则上停运燃烧设施方可进行检修改造,必须保障居民供热的情况除外。
另外,各分局、各市环保局、监察支队将严肃查处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超总量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快予以处罚。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