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市民赵先生在新浪微博发微博称,2月24日他在崂山区秦岭路上的
丽达购物中心一楼超市买了一盒
山楂糕,回家拿出来准备吃时,发现生产日期竟然是2月27日,“买的那天是24日,生产日期怎么会是27日?这也太坑爹了吧。”
“我买的时候也没仔细看生产日期,觉得超市里的东西都挺放心的,谁知道会这样,超市太不负责了,到底是哪天生产的?吃了会不会对身体有害啊!”
记者看了赵先生拍的照片,盒子上有两个标签,其中一个写着“2013年2月27日出厂”,另一个写着“2月24日包装”。
记者随后将此情况反映给丽达购物中心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将会对此事进行落实,今后也将严格把关,同时将与赵先生就此事进行沟通。记者随后试图联系生产厂家:徐州市淮海果品蜜饯厂,但没有联系上。
记者 潘立超 实习生 郭坤(图片由赵先生提供)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