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2月份带着孩子回了老家,王女士的孩子一整月都没有去上幼儿园,等她 3月去幼儿园交费的时候,却发现有一笔2月份的
托幼费……
王女士的孩子在德安路社区的
小童星启蒙幼儿园上学,3月1日王女士到幼儿园交费,结果发现“2月份还有180元的托幼费 ,可是2月份我带孩子回家了啊,孩子一天课都没上,怎么还要交180元呢?”
王女士说,二月份的时候,全家人回了老家,孩子整个二月份就没有去幼儿园。全家人回到青岛后 ,3月1日王女士就到幼儿园交了3月份的费用,幼儿园一共收取了她820元。当时王女士没有仔细看收费单据,等她回到家后才发现,交的钱包括140元的书费,3月份的托儿费390元,3月份22天的饭费110元和2月份的180元托幼费。对于其他交的费用王女士都能理解,但对于2月的180元托幼费王女士却觉得莫名其妙,自己的孩子2月份没与去上幼儿园,没在幼儿园吃一口饭,没上过一节课,为什么还要交2月份的托幼费呢?第二天王女士到幼儿园咨询,幼儿园称:“180元是托幼费,不去幼儿园也得交,让你交180元还是少交的呢”。据王女士介绍,孩子从2011年3月份开始就一直在小童星启蒙幼儿园本上学,费用都是按月交的,每月前10天交齐就行,其中包括每月390元的托儿费和孩子每天5元的饭费。幼儿园说交的钱少了,指得是本应收390元的托幼费实际只收了180元。
3月3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小童星启蒙幼儿园的王老师,王老师开始称“如果哪一个月份没去幼儿园则不要交当月的费用”。记者随后和王女士联系,王女士表示要去院方要回自己的钱,之后记者再次联系幼儿园时,王老师又表示“学生没有去幼儿园仍要按规定交390元的托幼费,不需要交饭费,刚才说不用交,是因为听错你的问题了。”
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蒋安国律师表示,针对这种情况 ,需要看双方事先有没有合同约定,如果约定是每月固定要交390元的费用,那就要看孩子一个月没有上课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因为学生方面的原因,孩子没有去幼儿园则仍需要交相关费用,如果是幼儿园方面的原因则家长不需要交相关费用。如果有其他约定,则需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
记者 任波实习生 王静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