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辽宁来青开车打工的小伙时某,在自知
驾驶证已记11分只剩1分的情况下,采取偷梁换柱、鱼目混珠的做法,将前不久捡到他人的驾驶证更换成自己的
照片,继续开车应付交警检查,没想到使用不到两天就被心细的交警识破,车、证一并被暂扣。
1日下午,交警四方大队哈尔滨路中队中队长曹颖瑞带领民警在辖区黑龙江南路长沙路口执勤,14时30分许,执勤民警郭强发现一辆车号为鲁B32317重型自卸货车沿着长沙路自西向东行驶至查车地点,随示意该车靠路边停靠接受检查。
检查中,执勤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员所持有的驾驶证贺某户籍信息是青岛本地人,而驾驶员的口音与当地有明显差异,带有浓厚的东北口音,在被问及驾驶证上载明的其他信息时,驾驶员吞吞吐吐不能正确回答,甚至以时间长了忘记了等理由予以搪塞。执勤民警郭强发现此证一定有问题,随即请示曹颖瑞中队长,并通过网上核实比对,确认此证是一个伪造、变造的驾驶证,驾驶人在驾驶证的照片上做了手脚。经查明,驾驶员的真实姓名叫时某,户籍是辽宁省丹东市人。
后据时某交代,他来青岛开车打工已有些时间了,自己的驾驶证已被记了11分,只剩1分,不能再扣了,为了能继续工作,便想到用前不久捡来的他人的驾驶证更换成自己的照片,以此来鱼目混珠,瞒天过海,应对交警的检查,逃避处罚和记分。没想到使用还不到两天就被四方的交警识破了。
依据时某的违法行为,时某将被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行政拘留15天的严厉处罚。
记者 李玮 通讯员 刘美堂 管怀香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