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起我省契税税率仍按3% 执行 首套房优惠继续

2013-03-07 08:21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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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续几日,房地产市场“风起云涌”。此前媒体报道,根据近期省政府发布《关于修改〈山东省契税征收规定〉的决定》,山东契税税率将由此前的3%,调整为浮动的3%~5% ,新的征收政策将从4月1日起施行 。6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 ,山东省政府公布的鲁财税[2013]5号《关于公布我省契税适用税率的通知》中明确规定,自2013年4月1日起契税暂执行3%的税率。山东省契税税率暂无变化,关于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有关契税优惠政策仍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

  ■政策

  契税新税率没有加码


  此前,根据近期省政府发布《关于修改〈山东省契税征收规定〉的决定》,山东契税税率将由此前的3%,调整为浮动的3%~ 5%。新的征收政策将从4月1日起施行。业内人士分析,契税税率调整后,针对首套房的优惠政策应该不会改变,但二套房和商业住房的税率或上调,最高或可上调到5%。

  6日,记者从市财政局网站获悉,根据新修订的《山东省契税征收规定》,契税具体税率由省财政部门会同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提出建议,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日前,省财政厅、省地税局联合发布《关于公布山东省契税适用税率的通知》,自2013年4月1日起我省契税暂执行3% 的税率。山东省契税税率暂无变化。此外,关于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有关契税优惠政策仍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分析

  再增交易成本恐违民心


  这几天,契税个税双双上调的消息吓坏了一大批人,岛城房产交易大厅人满为患。“我预料到会是这个结果。”岛城楼市分析人士龙江说,二手房个人所得税按所得20%缴纳的新政已经引起不少购房者的恐慌,在这个时候,政府部门不大可能再增加购房者的交易成本。“首套房要缴纳印花税、契税等诸多费用;二手房要缴纳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其他各种登记费和工本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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