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讯 济南市3月7日发布公告,将聘请3000名
业主为
物业服务监督员,以畅通业主投诉渠道,建立行政监管和业主监督相结合的行业管理体制。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
房产管理局要求,已办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续的
物业管理项目,均需按要求聘请物业服务监督员。关于聘请人数,
住宅项目为:10万平方米以下的3人,10—20万平方米的5人,20万平方米以上的7人;非住宅项目:3人。聘期实行两年一聘制。监督员将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相关合同情况、费用收取使用情况等,并定期评价其服务质量,广泛听取业主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和监督整改。
监督员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