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3月19日消息 近日,家住李沧区的刘女士给爱猫食用
猫粮后,拉稀不止,到宠物医院检查是因为吃了
过期猫粮。她怀疑商家改动了猫粮的生产日期,于是找到商家索赔,却遭到了拒绝。
刘女士在李沧区某
宠物食品店购买了一包猫粮,猫粮上的生产日期是2012年9月,保质期为18个月,结果她的宠物猫吃了后无精打采还拉稀不止,到宠物医院检查是因为吃了过期猫粮,最后花了200元治疗费治疗后,她的爱猫才逐渐恢复健康。
“我明明买的是保质期内的猫粮,怎么会过期变质呢?”经过仔细观察,刘女士发现猫粮上的生产日期有改动过的迹象,于是找到商家索赔,但商家拒不承认是猫粮有问题。
随后,刘女士将问题反映给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工商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调查,发现猫粮的生产日期确有改动,经调解,商家最终同意为刘女士退货并赔偿刘女士300元。
半岛数字记者
王君莉 通讯员 李涛 叶美仙
[编辑: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