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避税易酿家庭悲剧 法官:当心人财两空

2013-03-23 06:4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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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条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而网上传出了多个虚假诉讼的“避税攻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邢绍轩表示,这些匪夷所思的“避税攻略”不但不可行,而且存在很大法律风险。

  假离婚避税,易酿家庭悲剧

  根据目前的政策规定,满五年且是卖方家庭唯一住房的房产,可免征二手房个人所得税和5.5% 左右的营业税。因此部分拥有两套以上住房的家庭,想通过诉讼协议离婚将某套满5年房产变成家庭唯一住房,从而赶在“国五条”地方细则出台前尽快将房屋高价出售。

  法官观点:该避税行为看似钻了政策的空子,实则风险极大,往往出现因原配偶售房获利后不肯复婚,引起家庭纠纷和经济纠纷 ,进而对簿公堂。在司法实践中 ,此类诉讼不仅难以获得法院支持,还会因之前虚假诉讼受到罚款 、拘留的处罚,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假离婚不仅存在人财两空的风险,更易造成家庭伦理的悲剧。

  房屋买卖虚假诉讼,税款照缴

  根据网上的说法,可通过房屋买卖虚假诉讼,借法院判决或调解过户避税。例如,购房人A与房主 B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A向B交付了购房款后诉至法院称B 拒不履行合同过户,请求法院判决B继续履行合同,B 承认合同的真实性且收到购房款。双方希望通过强制执行避税。

  法官观点:事实上,此种情况并不能达到避税的目的,即使双方未被法院发现虚假诉讼,强制执行时法院会向税务部门发协助执行函,仍需按照房屋买卖的正常税率缴纳后才能去房管部门过户,所以抱有此种幻想的人不仅空欢喜一场,还可能因此受到法律的制裁。

  民间借贷虚假诉讼,易惹官司

  还有一种说法是,通过民间借贷虚假诉讼避税。例如,购房人A 先把房款交付给房主 B,B按房款向A 出具借条,B就房产设定抵押担保债权后,A以B未到期还款为由诉至法院,B 认可民间借贷真实存在,表示无力偿还,愿以房产抵债,双方希望借法院判决或调解避税过户。

  法官观点:针对此类案件,法院会加强调查取证,一旦发现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诉讼,不仅驳回其请求,还会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即使虚假诉讼未被发现,但调解过户和强制执行过户仍需按照国家调控政策向税务部门缴税,也不能达成其避税的目的。且若因房价上涨等因素房东不愿过户也不愿退款,购房人还要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追讨房款,更是得不偿失。

  据新华社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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