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新农合先诊疗后付费

2013-05-07 10:59   来源: 大众日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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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环泽 赵峰 张维 报道

    本报枣庄讯 4月26日,枣庄市峄城区榴园镇马山口村民华美侠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榴园镇卫生院,送上一面锦旗。华美侠激动地说:“先诊疗后付费真好,及时给俺看好了病。”

    从去年6月1日起,峄城区各医疗机构全面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参加新农合的病人在办理住院手续和住院治疗期间,无须交纳任何费用,只需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出院时按新农合即时结报,患者只需交纳报销后的自付费用即可。“先诊疗后付费”确保了患者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治疗,减轻了病人的经济负担。截至目前,全区9家医疗机构为10646名患者垫付医药费2577.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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