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宋学宝 通讯员 翟强 张旭霞 报道
本报昌邑讯 为解决农民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的问题,昌邑市将
新农合大病保险列入市政府承诺办好的10件实事之一。从今年1月份开始,正式启动了新农合大病保险。购买新农合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为人均15元,患有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肺癌、胃癌等20类重大疾病的患者可享受高额
医疗费用的二次报销。当患这20类大病的参保农民经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出8000元部分,
补偿比例为73%,每人每年最高可补偿20万元。自启动以来,全市已为400余人次报销医疗费用近24万元。
(原标题链接:昌邑新农合
大病险减轻
群众负担http://paper.dzwww.com/dzrbnew/dzrb/content/20130519/Articel05007MT.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