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深化“
食安青岛”整治行动会上获悉,针对目前病死猪、瘦肉精等问题仍屡禁不止,“黑作坊”和“黑窝点”依然存在等现状,我市将从现在至10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深化“食安青岛”整治行动。下一步将在完善肉类、蔬菜追溯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质量追溯的对象品种和领域范围。其中,水产品将成为溯源的重要对象之一。会上透露,我市今年立案侦办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1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8名。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我市启动深化“食安青岛”整治行动,开展肉类及肉制品、农药残留超标、“
四黑”问题、保健食品“四非”以及“夏季
食品安全”5个方面的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集中治理一批食品安全中的突出问题,依法查处一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进一步规范全市的食品安全秩序,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保持全市食品安全形势的平稳。
肉类及肉制品专项整治 全面排查农村、城乡接合部等区域,重点检查企业外租厂房、车间、仓库(冷库)等,深挖私屠滥宰、非法加工假牛羊肉以及收购加工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病死及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畜禽等行为。加强对养殖场(小区)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非法使用禁用物质、滥用抗生素、出售病死畜禽行为,严格开展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重点查处企业是否存在使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含有“瘦肉精”以及不合格原料肉品加工食品的行为,督促企业把好原料肉进货关等。
农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 全面排查畜禽养殖投入品、水产养殖投入品和海捕水产品保鲜剂使用情况,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违禁药物、添加剂和保鲜剂的违法行为;探索建立养殖产品的产地准出制度;建立畜禽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信息、档案制度。加强对农产品农药残留和“瘦肉精”等禁用、限用药物残留的监测,将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
“四黑”问题专项整治 打击使用劣质原材料或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假冒伪劣鲜乳及乳制品、鲜肉及肉制品、食用油、调味品、保健品、中低档酒类等有毒有害食品的各类 “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和“黑窝点”。严格查处生产、销售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食品的非法行为。
重点打击经营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及其肉类、肉类制品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