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前被没收的厂房 如今为啥还对外出租(图)

2013-05-22 08:42   来源: 半岛网-蓝色快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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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者

  不知厂房违法,租金给了个人
 

  5月21日上午,记者来到了位于城后淳于村村北的这片厂房。大门南侧的大理石门牌上标有“ 中外合资烟台森嘉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的字样。

  记者从门卫处得知,这里现在并不是装饰材料公司,现在这院里有两家厂子,一家化肥厂、一家锯条厂,还有一家驾校。“ 现在这里都被一位姓宋的老板租下来了。”在门卫的指引下,记者找到了宋老板——宋岩。

  当得知这些厂房属于违法占地的情况 ,宋岩显得很惊讶。宋岩告诉记者,这些厂房正是她从殷全勇手里租下来的,“ 地是从城后淳于村村委租的,厂房是向殷全勇租的,这些厂房是不是非法我真不知道,也没听过被没收的事儿。”

  据宋岩介绍,“ 驾校也是跟殷全勇签的合同,房租也是交给他”。这一说法记者也从驾校方面得到了证实。

  随后,记者联系到龙口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的相关工作人员 ,该工作人员以“要接受采访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同意”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当记者向龙口市人民法院查询对殷全勇所建违法厂房的执行结果时,一位工作人员称,目前无法联系到法院的执行部门,并表示等联系到相关人员后,会与记者联系,但截至发稿时,记者仍未得到答复。

  □出租者

  签完用地合同,没有进行审批
 

  那么,2007年被没收的厂房是如何被租出去的呢?随后,记者联系到了出租者殷全勇。

  据殷全勇介绍,2003年他与城后淳于村村委签订了这片土地的承包合同,后来,他就在这片土地上建起了厂房,准备招商引资做装饰材料生意,但殷全勇当时并没有到国土部门进行审批。殷全勇表示,当初他与城后淳于村村委签订合同时,村委同意他在土地上建厂房,“可是,厂房建起来了,就变成非法的了”。

  既然厂房已经被国土部门没收,那么宋岩为何还能从殷全勇手里租到厂房?对此,殷全勇并未给出明确答复,并且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烟台市国土局

  即使签了合同也无法律效力


  烟台市国土资源局一位李姓工作人员说,如果未经批准,擅自在集体土地建设厂房,属于违法占地 ,国土部门可以对这些建筑物进行没收、拆除 。

  而对于殷全勇将已被没收的厂房向外出租一事,李姓工作人员表示,尽管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但该合同为无效合同,国土执法部门可以对其查处。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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