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山东省制定了2013年夏季
高考偶发事件处理工作程序。往年每年都会出现小“马大哈们”临到考场才发现没带
准考证,记者了解到,考生若忘了带《准考证》,可先“验脸”入考场,由考生领队于考试结束前送至考场。不过记者还是提醒考生,尽量将所需证件和文具准备充分,避免因为慌乱而影响应考状态。
根据规定,若发现考生重号,可先安排考生进场应试,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查明两考生的确切考生号,做出处理,通知学生。
若考生忘带或遗失《准考证》,可先验证考生相貌,若与准考证存根上所贴照片相符,可安排考生进考场应考,同时经流动监考员通知考生领队,要求在该科考试结束前将《准考证》送到考场。如果确系丢失,由县市招生办办理补发。
若在考生入场时发现考生与准考证及存根的照片不符,禁止其进入考场,并立即将情况报告考点;考试过程中发现的,立即将情况报告主考,该科考试结束后,将其带到考点办公室,说明情况,听候处理。同时,让考生写出书面材料,会同考生领队核实情况,确系代考,取消其考试资格,并记录在册,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处理。
链接:今天下午四点以后可看考场 根据市招考办的统一安排,考生可以在6月6日下午4点后持准考证到所在考点熟悉环境,落实考试要求。为保证考场安全,保护考试设施,省考试院规定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当天各考点将组织考生有序进入考场,请考生及家长放心并给予理解配合。
记者 孙祥辉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