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售出概不退换 店家霸王条款你识几条(图)

2013-06-06 08:32   来源: 半岛网-蓝色快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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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某书店的购书卡上出现霸王条款



  快报记者 王钦帅 通讯员 张立尧 摄影

  6月5日,记者从芝罘工商分局获悉,针对市民反响强烈的利用格式合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芝罘工商分局开展格式合同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芝罘工商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本次整治活动重点在于对美容美发 、婚纱摄影、快递物流等与市民日常生活联系紧密的行业 ,在签订格式合同中出现的种种限制、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霸王条款进行整治。芝罘工商分局市场合同科科长温金亮表示,在整治过程中发现,很多消费者甚至商家,在签订合同时并不了解其中存在的霸王条款。

  1、摄影店"货物售出概不退换"

  “‘货物售出概不退换’这种合同是不是不合法啊?”市民于女士于5月中旬在一家摄影店内跟商家签订了一套写真摄影集的格式合同。6月初,于女士拿到自己的写真摄影集后,发现其中几张照片不满意,想跟商家协商更换这几张照片,但商家却拿出当初的合同告诉她“货物售出概不退换”,双方协商无果后,于女士投诉至芝罘工商分局。

  6月5日,记者从芝罘工商分局了解到,像于女士这种情况属于商家利用格式合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市民投诉相关案件越来越多。对此,芝罘工商分局开展格式合同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历时近半年,不定期针对美容美发 、婚纱摄影、快递物流、汽车销售、装饰装修等很多与市民日常生活紧密联系的行业进行整顿。“咱烟台美容美发行业的格式合同整顿已经初见成效,但其他行业还在边研究边整治。”芝罘工商分局市场合同科温科长说。

  2、快递公司 "易碎物品损坏不赔"  

  何谓“格式合同”?温科长解释说,格式合同一般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格式合同具有节约交易时间、事先分配风险等优点。”温科长表示,现实生活中的车船票、保险单、快递取货单、商场消费卡、会员卡等都可视为格式合同。但格式合同限制了合同自由原则,格式合同的拟定方可以利用其优越的经济地位,制定有利于自己 、不利于消费者的合同条款。

  “从格式合同的签订方式来看,它就给不平等的格式条款提供了机会。”温科长说,对于格式合同非拟定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而言,要订立格式合同,就必须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否则就不订立合同。“很多消费者在签订格式合同时不会太留意,甚至连看都没看。”温科长表示,“比如说常见的快递物流行业中的‘易碎物品损坏不赔’条款,就是一条很典型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温科长表示,这一格式合同中的问题条款其实是“免除自己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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