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出"乙肝"求职被拒 小伙维权眼前有两难(图)

2013-06-25 08:55   来源: 半岛网-蓝色快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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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中心被质疑违规检查乙肝项目,并将体检结果提供给用人单位。



  快报记者 荆鹏飞 摄影报道

  6月24日,快报报道《检出“乙肝”求职被拒  小伙状告公司医院》,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不少媒体纷纷关注,快报很多读者也给记者打来电话,质疑用人单位和体检中心违规检查乙肝项目的做法 。然而,报道中的当事人夏朗(化名)及其代理律师王玉琴,担忧远远多于兴奋。王玉琴律师告诉记者,根据以往反乙肝歧视案件经验,取证难、立案难,往往会增加乙肝病毒携带者的维权难度。

  □体检中心

  已收到传票,其他事情暂不方便透露


  6月24日,《检出“乙肝” 求职被拒  小伙状告公司医院》经快报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夏朗质疑的就业体检中违规检查乙肝项目的烟台弘康健康体检中心,一时之间也被许多市民纷纷指责。在夏朗入职体检中,烟台弘康体检中心到底有没有帮助企业暗中检查乙肝项目?6月24日,记者再次联系了烟台弘康体检中心相关负责人。

  烟台弘康健康体检中心相关负责人孙主任告诉记者,关于夏朗起诉他们违规检查乙肝项目,他们已经接到芝罘区人民法院的传票。“我们正在委托专业人士处理,现在很多事情不方便对外透露。”孙主任称,原告夏朗既然已经起诉他们,他们也只能积极准备走法律程序。

  □原告疑惑

  医院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有协议?


  反歧视公益组织郑州亿人平负责人牛玉亮告诉记者,他们接到过很多“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受歧视的投诉电话,也处理过很多案子。“根据经验,求职者凡是因为被查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而被拒录,用人单位与指定的体检医院往往有某种协议。”

  实际上,夏朗在向烟台弘康体检中心讨说法时,体检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告诉他,所有的一切都是用人单位的意思,他们与用人单位有协议。

  为夏朗提供义务法律援助的山东泉舜律师事务所王玉琴律师说,他们曾与烟台弘康体检中心沟通,要求对方提供体检单,但对方说体检单已经交给用人单位。“我们已经委托芝罘区人民法院对这件事调查取证。”王玉琴律师说。

  □维权担忧

  医院不出示体检材料,有录音也难胜诉


  “‘乙肝’就业歧视的案件,相比于其他案件取证更难,非常让人头疼。”王玉琴律师介绍,原告夏朗同时起诉用人单位和烟台弘康健康体检中心,需要很多证据,但这些都不容易获得。

  “起诉用人单位,首先要确定对方在没有争取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就通知指定医院对求职者违规检查乙肝项目,然后还要确定用人单位拒录求职者的原因,就是因为求职者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而不是因为其他原因。”王玉琴律师称,用人单位拒录求职者,给出的理由也往往不会和“乙肝病毒携带者”有关。“他们可以随便找些理由拒绝与求职者签约。”王玉琴说,还好在本案中,他们有录音证据证明用人单位确实违规安排检查了乙肝项目,并且也是以此为由拒录夏朗。

  尽管有录音证据,王玉琴律师仍然担心,“相关法律条文明令禁止用人单位查‘乙肝’,公司相关负责人也明白这一点,所以近几年他们应对这类官司的手段也越来越高明。”

  □以往经验

  诉讼难度大,法院不予立案也正常
 

  王玉琴律师告诉记者,他们在最初递交诉状时,起诉理由是烟台弘康健康体检中心未通知原告夏朗,就暗中在入职体检中检查乙肝项目,并将体检结果提供给用人单位,侵犯了原告的隐私权。“最终,和芝罘区人民法院沟通后,我们起诉的理由变更为‘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反歧视公益组织郑州亿人平机构负责人牛玉亮说,他们处理过很多“乙肝”就业歧视案件,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案件,法院未予立案。“目前,我国在‘乙肝’就业歧视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还是很完善的 ,但是具体到一些案例,我们就会发现在执行环节出现了滞后性。”他说,求职者因被查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被公司拒录起诉而用人单位,法院不予立案是很常见的事情。

  “一般来讲,法院不予立案有两种情况,一是认为案件属于劳动纠纷,应该找劳动部门进行劳动仲裁,如果劳动部门不能解决,才能走法律程序。”牛玉亮说,夏朗这起案件,不属于劳动纠纷,而属于侵权纠纷,在起诉至法院之前,也曾向人社局投诉。牛玉亮称,法院不予立案的第二种情况,“常常发生在一些小县城,用人单位对法院施压 。法院迫于一些压力,就是不立案,一直拖着,求职者拖不起,时间一长就不了了之。”

  王玉琴也告诉记者,目前,烟台弘康健康体检中心所在地法院芝罘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定于7月17日开庭。但用人单位所在地法院莱山区人民法院,仍未立案。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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