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记者 高文亮 报道
嗜赌如命的烟台男子李某欠下巨额赌债,为了偿还这笔钱,他不得不借高利贷,而另一边,放高利贷的人又紧催着他还钱。为凑钱,李某以虚构承包合同、伪造房产证、冒用房产证等手段先后骗得他人现金220余万元,还恶意透支信用卡3万余元,超过期限拒不归还。2013年1月,烟台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6月29日记者获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犯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以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法院决定对李某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零六个月,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二万元 。李某对此表示不服并提出上诉。
□布局诈骗
谎称能够揽工程,前后骗来210万 伪造工程承包合同、借款210万元,在背后隐藏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事情还要从2008年说起。“这是一场有预谋的诈骗。”受害人陈刚(化名)说,2008年他认识了李某,李某自称是烟台某区旧城旧居改造工作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可以介绍一些工程给人承包施工。陈刚觉得从中有利可图,便与李某以兄弟相称,一来二去之下,两人渐渐熟络。2010年4月,李某通知陈刚,一个管道铺设的工程可以承包给他。没几天,李某便把陈刚带到了旧城旧居改造项目办公室,与他签订了一份工程承包合同,并当场加盖了李某所在单位的印章。拿到这份合同,陈刚如获至宝。实际上,这只是李某抛出的一个诱饵。
合同签订后,李某以进场费、为妻子办理工作调动等事由向陈刚借钱。为了承包的工程,对李某提出的借钱要求陈刚有求必应,甚至不惜以自己的车辆、房产及亲属的房产作抵押,从银行及烟台某公司贷款。陈刚介绍,其实早在合同签订之前,李某就曾几次找他借钱,前前后后他总共借给李某210万元。
□事情败露
沦为网上逃犯,潜逃一年终落法网 陈刚本想通过承包工程大赚一笔,没想到这时李某没了音信。一些债主因为找不到李某便把责任推到了陈刚身上 ,要求他代替还钱。陈刚把最后的一丝希望寄托在手中持有的工程承包合同上,可旧城旧居改造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却告知他,陈某是该单位从其他单位借调来帮助工作的,单位从未与陈刚签订过管道铺设工程的承包合同书,而且,该单位根本就没有签署工程施工合同的职能。
这个消息犹如晴天霹雳击碎了陈刚最后的一丝幻想,他随即向公安机关报警。但此时的李某早已不在烟台,2010年8月底,李某被列为网上逃犯。经过一年多的努力,2011年10月,李某在日照市被当地民警抓捕归案。
李某交代,向陈刚借钱是为了偿还借高利贷产生的欠款。原来,李某平时有赌博的恶习,欠了一屁股赌债,为还钱他只能借高利贷,而给他放高利贷的人又紧催其还钱,无奈之下他才出此下策,以工程承包为诱饵,向陈刚借了210万元。
□花样百出
伪造房产证敛财,透支信用卡三万 经调查,除了通过伪造合同向陈刚借210万元现金外,2009年8月中旬,李某还以伪造的房产证作抵押骗取王福利(化名)15万元,仅仅半个月后李某故伎重演,冒用他人房产证再次骗取王福利15万元。两次骗取的30万元现金中,至案发时有11万元尚未被追回 。而从另一朋友董刚(化名)那里,李某以资金周转紧张为由骗取5万元。
此外,李某还牵扯到一宗信用卡诈骗案中。几乎在向陈刚借钱的同时,李某在烟台某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该行工作人员张雪(化名)介绍,2010年1月李某申请领取一张信用卡,信用额度 3.3万元。自2010年2月到2013年3月9日,李某共透支3.2万余元,因长期没有归还,产生利息及滞纳金1.2万余元。
对于透支现金去向,李某竟表示除了一部分被用作购物消费之外,剩余的也被他用来赌博。
□罪责难逃
一审被判十五年半,不服判决上诉 烟台市检察院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还恶意透支信用卡不归还,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触犯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2013年1月,检察院以李某涉嫌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此外,李某申领信用卡后超过规定期限透支,数额较大,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该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依法惩处并二罪并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6月29日记者获悉,因犯诈骗罪的李某于近日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犯信用卡诈骗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法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2万元。一审判决后,李某表示不服并提出上诉。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