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信报讯 为应对日趋严峻的就业形势,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把家庭服务业作为新的就业增长点加以培育,截至目前,全市家庭服务业员工制从业人员已达到1.5万人,非员工制从业人员约1万人。其中今年1~5月份新增从业人员5000人。
家庭服务业劳动强度大、工资待遇低,大多劳动者不愿从事家庭服务工作,为此,青岛市人社局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对劳动者加以鼓励和引导。对青岛市内从事
家政、养老、社区照料、病患陪护服务和残疾人托养服务的家庭服务机构新招用本市城乡劳动者的,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家庭服务业岗位补贴,其中,对新招用属就业困难人员的,另外给予社保补贴。对在社区内从事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等岗位的,给予每人每月350元的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对以灵活就业形式从事家庭服务工作的,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给予社保补贴。目前,全市有11381人正在享受以上补贴待遇,其中从事家庭服务类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10164人。
据记者了解,政府还采用发放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方式鼓励劳动者创办家庭服务机构。对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开办家庭服务机构的,给予每人4000~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由政府给予全额贴息;对新开办家庭服务机构招用本市城乡劳动者,另外按照每招用1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家庭服务机构招用本市城乡劳动者,从业人数达到30人以上的,按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给予家庭服务机构稳定就业岗位奖励。因年老、疾病、伤残等需要入住医疗机构或居家接受长期医护照料人员,按照护理等级每日给予60~200元护理费。
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参加技能培训,政府还给予每人800~1500元的培训补贴,家庭服务业师资队伍参加培训,政府适当给予培训补助。今年1~5月份,全市有1.1万人报名参加家庭服务业职业培训,已培训结业2400人,发放家庭服务业培训补贴240万元。对管理规范、从业人员达到一定数量的家庭服务机构,认定为市级家庭服务业示范企业,由市财政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记者 郝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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