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关查获亿元钼铁走私大案现场。(图片由青岛海关提供)
齐鲁晚报7月16日讯(记者 潘旭业 通讯员 陈星华) 16日,记者获悉,由青岛海关查获的亿元钼铁走私案在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犯罪嫌疑人权某、李某等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年至1年半不等,并处以相应罚金。
据了解,2011年12月29日,青岛海关下辖威海海关对深圳某公司申报出口的涤纶制梭织女夹克货物进行查验时,发现其内部夹藏大量铁桶装钼铁,遂对该批货物进行了查扣,并进一步由缉私部门立案展开调查。
海关缉私人员前往货物实际货主威海某商行,现场控制了权某、李某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并获取报关资料和提单等相关书证。经对证据分析,海关缉私人员发现涉案货物生产厂家为锦州某钼铁销售公司,而权某等在国内购买钼铁等铁合金后与韩国货主签订购销合同走私出口。海关缉私人员迅速出击成功抓获权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并获取了大量采购合同、包装单、成分表等证据。
经查,权某等与韩国收货人共谋,在国内采购钼铁、硅铁、铬铁等铁矿石,先发至威海某物流公司处,再通过夹藏走私出口到韩国,共计涉案钼铁610吨、铬铁192吨、硅铁78吨,案值1.03亿元,涉税1300余万元。
据了解,钼铁等铁合金主要用作炼钢的合金添加剂,是我国重要的战略性资源类商品,出口需办理相关许可证件并缴纳20%的出口关税。日前,该钼铁走私案在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犯罪嫌疑人权某、李某等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年至1年半不等,并处以相应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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