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5月26日讯(记者 李保光) 通过向海关递交虚假材料,骗取
外籍人员个人自用旧机动车进口指标,并将从美国、中国香港等地购买的宝马、奥迪Q7等三辆名车
走私入境。日前,蔡某 、朱某二人因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获缓刑,并分别被处罚金65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蔡某、朱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共谋利用我国海关关于符合条件的外籍常驻人员可以进口机动车一辆作为自用物品的政策,非法进口旧机动车。2010年1月至4月间,二被告人在明知王某、刘某等人不符合申请进境自用车条件的情况下,由蔡某利用非法取得的外籍人员身份,制作虚假的居住证明、任职证明等材料,朱某以青岛某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的名义,向海关递交相关虚假资料,骗取外籍人员个人自用旧机动车进口指标。通过上述方式,蔡某、朱某将王某 、刘某从美国、中国香港等地购买的大众途锐越野车、宝马轿车、奥迪Q7等三辆旧机动车走私入境。
法院审理认为,蔡某、朱某为牟取非法利益,违反海关关于禁止进出口货物的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利用虚假手续,冒用外籍人员名义走私旧机动车,其行为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法院认为,二被告人在犯罪过程中共同积极实施犯罪行为,均起主要作用,均是主犯。但是,鉴于朱某到案后协助侦查机关抓捕蔡某,有立功表现,依法从轻处罚。日前,市中院判处蔡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并处罚金65万元 ;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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