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9月1日讯(记者 刘雪莲) 近段时间,青岛各高校新生陆续报到 。市人社局提醒,9月1日起,外地来青的大学生开始
医保集中缴费 ,以后一旦生病意外受伤,可按规定享受
报销政策。
根据规定,驻青高校及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参加医保的集中缴费期为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保险年度为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每年缴费50元。参保人在本校大学生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
普通门诊医疗费,由医保门诊统筹金支付 60%。
参保人在本市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起付标准按照三级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300元标准设立。关于门诊大病报销待遇,目前青岛门诊大病病种共53个,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限额不同,支付比例按照学生住院标准执行。
大学生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超过100元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2000元。详情可登录市人社局网站(
http://www.qdhrss.gov.cn)查询。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