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新政十一起实施 部分车企提前开推

2013-09-16 07:49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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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4日,青岛市质量协会在台东开展“送质量知识进社区”活动,对即将实施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向广大市民进行介绍,下一步青岛市质监局将逐步到各家4S店和大型维修厂进行政策详解。距离汽车“三包”规定正式实施只剩十几天,众多汽车厂商、经销商提前“抢跑”,且主动提高执行标准。对此,市质监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提前“三包”不太靠谱,市民买车最好等到10月1日以后。

  车企提前推“三包”

  记者了解到,从8月开始,已有部分消费者为等待三包政策而推迟购车。为此,部分车企为了破解市场观望态度,在成熟的体系支持下,提前推出三包政策。

  9月1日,上海通用汽车宣布,当日起购买上海通用汽车别克、雪佛兰和凯迪拉克三大品牌车型的消费者,可提前享受汽车“三包”政策。此外,对最近五年内购买上海通用汽车旗下产品且里程数不超过16万公里的用户,在原车质保之外,可获赠包括动力总成部件延长保修两年在内的一系列售后服务礼包。9月1日,东风标致也宣布,提前实行汽车三包政策,承诺东风标致100%按照国家汽车三包政策,制定品牌三包实施细则,该政策适用于该品牌的全系车。

  9月2日,大众汽车集团(中国)携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和大众汽车(中国)销售有限公司也联合宣布,即日起大众汽车集团旗下在华乘用车品牌将针对新车用户开始实施三包,以进一步提升客户满意度。

  9月2日,上汽乘用车发布消息,新购买荣威和MG全系列车型的车主,上汽集团乘用车公司将提前实施“汽车三包规定”,并享受3年或10万公里(两者以先到者为准)的质量担保期。此外,8月30日,广汽三菱也宣布正式执行国家汽车三包,较国家规定提前了一个月。如今距离10月1日汽车“三包”规定正式实施只剩十几天,众多汽车厂商、经销商提前“抢跑”,而且主动提高执行标准。而在不久前的青岛国际车展上,众多汽车品牌纷纷打出“提前一个月享受三包政策”的噱头。

  对这一现象,青岛市质检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购买提前三包新车,一定要看清楚合同,在10月1日前购买的车不受《质量法》保护,将来如果出现纠纷只能按照《合同法》,因此购车合同上的规定尤为重要。

  青岛市质量协会的相关负责人称:“各厂家提前公布措施,一方面积极响应质监总局三包的法规规定,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抢市场搞促销。但我们要注意一个问题,厂家宣传大部分都在说自己制定了三包规定,国家规定是3年6万公里,厂家说的是3年10万公里,消费者应该警惕一点,3年10万公里不是完全解决了三包问题,它只是国家法律条款里的其中一条,剩下的那些条款厂家是不是也按照国家法律来执行?这点一定要确认清楚。还有一点,三包规定里面说的很清楚,将来的责任主体是经销商,而宣传延长三包时间的全是厂家,它们是不是能代表这些经销商、4S店,将来产生纠纷的时候消费者的问题是不是能得到解决,这还是有一些疑问的。”

  四种情况可提退换车

  9月14日,青岛市质量协会在台东开展“送质量知识进社区”活动,对即将实施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向广大市民进行详解。

  “三包”规定,在两年或行驶5万公里的包换包退期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因发动机、变速器、转向系统同一主要零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可以选择更换新车等要求。“这里面所提到的是同一个主要零件的质量,如果不是同一个零件累计两次更换,就达不到换车的标准。”

  “三包政策中规定,家用汽车产品自开具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行驶里程3000公里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易损耗零部件在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易损耗零部件。”

  青岛市质量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家用汽车产品自开具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行驶里程3000公里内,如果购买的车辆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情况等四类问题,市民可以选择更换车辆或退车。除了以上四种情况,市民可以直接提出退换车要求外,不管车辆出现何种质量问题,市民不能直接请求退车或换车。记者了解到,目前质监局的12365申诉中心也可受理汽车质量的申诉,但在10月1日“三包”规定实施前,只能对问题做调解处理,帮助车主和销售方或厂家协商,促成共同意见。

  律师:“三包”实行难题多

  “一辆汽车有两万多个零部件,每个零部件易受损程度不同,如果按照消费者的想法,三包到底,有了问题就退换,那么对于厂商来说的确会吃不消。”在“三包”规定里就这种情况进行了一些规定。第30条给了厂家权利,权利就是“免责”。山东华政律师事务所律师介绍:“厂家可以提出来,什么情况下不包,如果厂家卖车的时候,在使用说明书中详细列明一大堆使用、维护、修理的条件,特别是限制性条件,那对于消费者来说受益颇少此外违反三包规定‘罚款上限为3万元’的规定,3万元对汽车生产、销售单位来说简直就是毛毛雨。”

  此外,涉及到车辆的质量问题,需要找生产厂家。生产环节归质监部门管理,而本地质监部门触及的都是本地的厂家,很少能触及外地的汽车生产厂家,最终由谁来为消费者负总责,新政策并没有说明。

  至于车企提前推“三包”责任,律师认为不能贸然相信。“还是要等到正式出台,这样对自己有个保障,包括发票和购车合同都要等到10月1日以后。汽车厂家给出的提前承诺,从法律角度上来讲,今后容易引起法律纠纷,而且处理起来很复杂。” 记者 王荣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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