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国I排放标准
黄标车提前
淘汰,按照车型及使用年限,分阶段实施不同的补助标准。在2013年1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淘汰的,给予4000至18000元的补助;在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淘汰的,给予3200至14400元的补助。”葛福宏说,市环保、财政和商务等部门负责建立网络审批系统,实现回收企业与环保、商务、财政等部门信息共享,并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各有关区环保、财政、商务等部门在各辖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设立联合窗口,负责对本辖区内报废国Ⅰ排放标准黄标车的审验,并确定补助额度,对符合要求的,按照标准发放补助资金。
黄岛区、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和莱西市可参照此补助政策制定本辖区国Ⅰ排放标准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政策的相关规定。此补助政策实施后,若国家出台汽车报废更新补助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补助。
下月市区全域限行低于国Ⅰ黄标车 “2011年,市政府出台《青岛市区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提前淘汰低于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柴油黄标车的车主给予800至18000元的补助,鼓励黄标车提前报废更新,广大车主积极响应,目前已补助提前淘汰黄标车9011辆,发放补助资金7391.18万元。”葛福宏说,11月1日,我市限行区域将扩大到市区全域;除市区外,胶州市、即墨市、平度市主城区均已实现高污染黄标车限行。通过多种措施,2011年至今,全市已淘汰黄标车5.2万辆。 每年增20万辆车尾气污染压力大
当前,我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我市汽车保有量已过140万辆,且仍以每年近20万辆的速度增长,车辆运行速度降低,加速、减速、怠速状态频繁,运行工况恶化等不利因素,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压力持续增大。“我市目前正在加快机动车遥感检测系统建设,实现快速筛选高排车辆、快速查处违规驶入限行区的黄标车辆;将建设道路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进一步摸清机动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及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