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东幸福之城居委会用房仍未交接。
“不是说没有居委会,就成立
工作站吗,现在怎么又变卦了?”10月16日,伟东幸福之城小区多名业主又给记者打来电话,称有业主上午在跟李沧区民政局核实时 ,得到的消息是,拟成立的“工作站”不建了。
拟建“工作站”又没了? 因为没有居委会,伟东幸福之城的王阿姨一直没有拿到退休工资的证明。在看到本报的连续报道,李沧区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要建临时工作站,帮助小区居民办理居委会业务时 ,她悬着的心暂时落地了,可是四天过去了,她来到街道办事处询问临时工作站的位置,但并没有得到满意答复。
“街道办说不知道要建工作站的事情,让我去问民政局 。”王阿姨说,她又往民政局打了一圈电话,还是没有得到满意答复。无奈之下,她辗转找到李沧区民政局房艳局长。房局长告诉她说,不会建工作站。
在10月11日记者采访李沧区民政局时 ,民政局基层政权科一位工作人员曾告诉记者,2014年社区居委会将开展换届工作,届时将对社区规模进行调整,将新建社区纳入居委会管理,针对现在新建社区没有居委会,居民办事难的问题,民政局将对街道办事处做出工作指导,现阶段正在开会研究,拟派专人解决“断茬期”居民办事的问题,本报也在12日做了专门报道。
为了核实王阿姨等业主的说法,记者16日连续多次拨打李沧区民政局基层政权科的办公电话,但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随后记者又根据业主提供的手机号码,拨打了李沧区民政局房艳局长的手机,也同样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16日下午5时许,李沧区民政局一名工作人员致电本报记者称,局长在开会,截至晚上7时 ,记者未得到任何答复。
办公用房到底在哪? 开发商说有办公用房,到底在什么位置呢?记者决定与业主一起找找看。
10月16日上午,记者跟随伟东幸福之城的业主王阿姨等人,来到小区10号楼附近,有几处看似网点房的闲置房。“这里就是开发商所说的居委会办公用房,很久之前伟东置业的工作人员就这么说的。”其中一位业主这么告诉记者。不过,这位业主下午又告诉记者,街道办来找过开发商,但是一直没有找到开发商的工作人员,具体的办公地点也不敢确定。
16日下午,伟东幸福之城的工作人员樊女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至于哪处房子是居委会用房她也不清楚,“很多部门负责这个事”。
为什么业主入住两年多了,还没有对居委会办公用房进行交接?对此,樊女士表示,一切都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居委会用房进行交接。“伟东幸福之城并不都是两年前交付的,最后一期是去年7月份交付的。”樊女士表示,尽管看上去时间有些长,但“我们确实是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办理”。那么,具体的国家规定又是什么呢?这位工作人员称“不知道”。
“就差开发商同意了” 针对樊女士的说法,记者联系到虎山路街道办街政科谢科长。“我们一直在主动跟开发商联系,但是,他们的相关负责人经常换,所以到现在还没有将居委会用房确定下来。”谢科长说,图纸上倒是可以看到居委会用房,但是,开发商还没有明确表示,街道办工作人员无法确定居委会办公用房的具体位置。
谢科长告诉记者,16日下午他们再次跟几个开发商联系,但是伟东幸福之城和春和景明两个小区的开发商都不在。
“我们找到物业 ,通过图纸可以看到这几个小区都建有居委会用房,但是目前就差开发商同意了。”谢科长表示,一旦开发商签了用房协议,街道办就可以向上级政府部门打报告,申请成立居委会。“如果顺利的话,一两个周之内就能申请下来,接下来就可以进行选举,组织居委会成立了。”谢科长表示,最终还要看开发商。
物业开证明难起大作用 “现在虽然没有居委会,但可以去物业开居住证明。”据新建小区众多业主讲述,目前,物业行使了居委会的部分“职权”。
记者了解到,伟东幸福之城、春和景明 、山河城等新建小区物业可以为小区居民开具居住证明。该份证明文件的落款为社区物业名称,盖的也是物业的公章。
对此,虎山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没有居委会前,街道办事处曾向政府申请由小区开发单位、主管开发单位的部门协助居民办理相关证明 ,但并没有接到政府答复。
如今,物业开具居住证明依然是没有居委会的新建小区常态。那么,该份居住证明的效力如何呢?“由于这种居住证明并不正规,所以这份证明能否得到认可还是要看要求出示该证明的单位态度。有些单位认可这种由物业开具的居住证明,有些单位则认为这样的证明不具备证明能力。”虎山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说。
业主王先生说,领计划生育补助、申请当兵、领取异地退休工资的证明要求都很严格,只有居委会出具的证明被认作是有证明力的文件,物业开个证明,根本不具备法律效力,所以也起不到什么作用。目前,这些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业主想办事依然很困难。
文/图 记者 李保光 见习记者 许乃丹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